[发明专利]指定对象的资料媒合系统与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04319.6 | 申请日: | 2008-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38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陈绣茹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素梅;黄莉珍;陈绣茹;林品均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 俊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指定 对象 资料 媒合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媒合数据库,用以储存属于多个使用者所定义的使用者数据,该使用者数据均至少包含具有唯一性的一代表符号、期望媒合的一指定对象、以及针对该指定对象的一意愿描述,该指定对象为在多个使用者的使用者数据中一个或多个的代表符号;以及
一媒合模块,用以基于多个使用者的使用者数据的代表符号,找出每个使用者所指定的该指定对象,并依据每个使用者所定义的意愿描述分别通知媒合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唯一性的代表符号可为个人的姓名、电子邮件信箱、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或是公司的名称、电话号码或统一编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被媒合的双方,其意愿描述均为吻合时,在通知的媒合结果中显示出相对的该使用者的代表符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被媒合的双方,其该意愿描述为非吻合时,在通知的媒合结果中不显示出相对的该使用者的代表符号。
5.一种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包括:
提供一媒合数据库,该媒合数据库用以储存属于多个使用者所定义的使用者数据,该使用者数据均至少包含具有唯一性的一代表符号、期望媒合的一指定对象、以及针对该指定对象的一意愿描述,该指定对象为在多个使用者的使用者数据中一个或多个的该代表符号;
基于多个使用者的使用者数据的代表符号,找出每个使用者所指定的指定对象;以及
依据每个使用者针对该指定对象所定义的意愿描述分别通知媒合结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唯一性的代表符号可为个人的姓名、电子邮件信箱、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或是公司的名称、电话号码或统一编号。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被媒合的双方,其意愿描述均为吻合时,在通知的媒合结果中显示出相对的该使用者的代表符号。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指定对象的数据媒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被媒合的双方,其该意愿描述为非吻合时,在通知的媒合结果中不显示出相对的该使用者的代表符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蔡素梅;黄莉珍;陈绣茹;林品均,未经蔡素梅;黄莉珍;陈绣茹;林品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04319.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手机无线射频识别装置
- 下一篇:嵌入式系统的动态加载系统及其加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