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淡化后浓海水综合利用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07576.5 | 申请日: | 2008-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34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06 |
发明(设计)人: | 张德强;魏炳举;李萌;乔宝栋;刘素芹;王丹;翟拥军;陈向峰;田凤麟;张金娜;张冬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D3/06 | 分类号: | C01D3/06;C01F5/14;C01B7/09;C01F11/46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吕志英 |
地址: | 300450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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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淡化 海水 综合利用 工艺 | ||
1、一种淡化后浓海水综合利用工艺,其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①纳取浓海水和提钾:利用水泵将海水淡化厂生产的废液,即浓度为6~8°Bé的浓海水,经离子交换法制成钾盐;
②提镁:步骤①后取得的浓海水经沉淀法使Mg2+析出,制得氢氧化镁;
③蒸发浓缩和提溴:浓海水经过步骤②后从初级制卤区到中级制卤区逐步浓缩,采用气态膜法或空气吹出法提溴;
④提取盐石膏:向步骤③得到的浓海水中加入适量的主要成分为氯化钙和氯化钠的蒸氨废液,使蒸氨废液中的钙离子和卤水中的硫酸根离子结合,析出盐石膏;
⑤浓海水制盐:按照日晒盐工艺将经步骤④所得的卤水继续蒸发浓缩至氯化钠饱和,并将饱和卤水继续蒸发至氯化钠析出,当结晶卤水达到30°Bé以上时进行收盐作业;
⑥浓海水精制生产液体盐,向饱和卤水中加入精制试剂,得到液体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利用工艺,其特征是:所述步骤①、步骤②、步骤③之间的提取顺序是能够互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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