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刻漆葫芦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3924.X | 申请日: | 2008-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147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宋鲁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鲁勇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分类号: | B44C5/00;B44D5/00;B27K3/16;B27K5/02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存海 |
地址: | 2715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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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葫芦 生产工艺 | ||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葫芦工艺品的预处理工艺,直接涉及刻漆葫芦工艺品的预处理工艺。
背景技术传统的葫芦工艺品有的是在葫芦原始表面形成烙烫图案、也有的是将葫芦体刻透形成花窗式图案,这两种方式制作的葫芦工艺品对葫芦原料的预处理要求不高,只要将采摘的成熟葫芦晾晒干透即可,具有成本低的优点,然而用其制作的葫芦工艺品较为粗放,其品味和档次也很难再有大的提高。
发明内容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刻漆葫芦生产工艺,它能有效地解决在原始葫芦表面烙烫图案或刻制图案形成的葫芦工艺品较为粗放、品味和档次难以提高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刻漆葫芦生产工艺有下列工序组成:选取采摘饱满圆润成熟的葫芦,刮去青皮;用浓度5-10%的硫酸水溶液浸泡5-10分钟,然后取出晾晒至葫芦壳体与其腔内种子脱离;在沸水中煮20-40分钟,然后取出晾晒40-60小时;用200-300#砂布对葫芦表面打光处理;在沸腾的碱性色料水溶液中放入葫芦体煮5-12分钟染底色处理,所述碱性色料水溶液中有效成分所占的比例为碱性色料0.1-0.3%,食盐0.8-1.2%,明矾1.8-2.2%;取出染底色的葫芦先放入清水中漂去浮色,然后晾10-16小时再擦去表面浮尘;在葫芦体表面刷合成大漆3-4遍;待葫芦体晾制48小时再在其表面进行雕刻。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是:在葫芦体表面刷合成大漆最后一遍之前的每一遍晾制20-40小时,然后用400-500#砂布打磨。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硫酸溶液浸泡工序所采用的硫酸浓度为5-8%,浸泡时间控制在5-8分钟。
作为本发明另一种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沸水煮工序的时间控制在25-30分钟。
作为本发明又一种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对葫芦表面打光处理工序用砂布为240-300#砂布。
作为本发明再一种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染底色处理工序的煮制时间控制在5-10分钟,选用的碱性色料为碱性紫或碱性红。
本发明由于采用了染底色处理的合成大漆刷制工艺,因而采用本发明处理过的葫芦制作的刻漆工艺品颇具有高贵、典雅风格,作为工艺品提高了品味和档次,与传统葫芦工艺品相比,更具收藏和观赏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本发明刻漆葫芦生产工艺的具体步骤为:选取采摘饱满圆润成熟的葫芦,刮去青皮;用浓度5-10%的硫酸水溶液浸泡5-10分钟,然后取出晾晒至葫芦壳体与其腔内种子脱离;在沸水中煮20-40分钟,然后取出晾晒40-60小时;用200-300#砂布对葫芦表面打光处理;在沸腾的碱性色料水溶液中放入葫芦体煮5-12分钟染底色处理,所述碱性色料水溶液中有效成分所占的比例为碱性色料0.1-0.3%,食盐0.8-1.2%,明矾1.8-2.2%;取出染底色的葫芦先放入清水中漂去浮色,然后晾10-16小时再擦去表面浮尘;在葫芦体表面刷合成大漆3-4遍;待葫芦体晾制48小时再在其表面进行雕刻。本发明中在葫芦体表面刷合成大漆工序优先采用的参数为:在葫芦体表面刷合成大漆最后一遍之前的每一遍晾制20-40小时,然后用400-500#砂布打磨。本发明中所述硫酸溶液浸泡工序优先采用的参数为:硫酸浓度5-8%,浸泡时间控制在5-8分钟。本发明中所述沸水煮工序的时间优先控制在25-30分钟。本发明中所述对葫芦表面打光处理工序优选240-300#砂布。本发明中所述染底色处理工序优先采用煮制时间为5-10分钟;碱性色料优先选用碱性紫或碱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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