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指路标注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6341.2 | 申请日: | 2008-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43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李镇峰;张芯睿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镇峰 |
主分类号: | G09F19/22 | 分类号: | G09F19/2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6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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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路面 文字 指路 标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路面文字指路标注法。
背景技术
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厂)区等道路上”应设置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例如交叉路口标志都是印制在指示牌上立于路边,一般悬挂很高,文字字体相对较小,受距离所限,故存在司机不易观察和识别的缺陷,常常错过所去方向。当车速快时更是一晃而过。尤其在封闭的高速路口,一旦错过,很难调头。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该设施主要由标于路面的标线组成,在交叉路口、立交桥、高速路进出口都标有前进方向箭头。由于标线的导向箭头给出的是安全行进的方向,只注重了交通安全的要求,未对交通参与者获得特定信息(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给予表示,故存在无量化和无明确指示的不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标志”不易观察和识别的缺陷和“标线”无量化不明确的不足,将现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结合,发明一种文字指路标注及其标注路面。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标注在路面上的道路交通导向箭头,其特征是,在路面上还标注有指路的文字信息,如道路前进方向的地点或距离。换句话说,也就是把道路交通标志的内容标注于道路交通标线之中。
标注地点可在路面道路交通导向箭头前后或道路交通标线中间或导向箭头两侧标注。
本发明标注时,可以用画线漆标注,也可以在路面预埋上文字预制块。
本发明的积极效果是:使交通参与者既能即时准确地获得特定信息,又能本能地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从而有利于普通人的需要和识别,又能适应不断增快的交通需求,使交通规范贴近百姓,便于遵守。
该发明可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共同使用,又可用于一般道路或巷道作为门牌号码的补充说明,更加方便行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如1图所示,在交叉路口的箭头指示方向外侧用画线漆标注上去向地点以及距离,如图中所示,往北京方向300公里和往天津方向200公里。也可以在路面预埋上带有去向地点以及距离文字预制块。
标注地点也可以在交叉路口的箭头指示方向内侧、前后和箭头指示方向中间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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