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速公路汽车用警示牌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16576.1 | 申请日: | 2008-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032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祝贞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祝贞凤 |
主分类号: | E01F9/019 | 分类号: | E01F9/01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4000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天***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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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速公路 汽车 警示牌 | ||
(一)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警示工具,特别涉及一种高速公路汽车用警示牌。
(二)背景技术
高速公路上,人们由于汽车抛锚、孩子临时需要休息或者晕车等等多种原因,在路边停车是经常发生的事,现在人们在路边停车时,一般为打开警示灯,但是警示灯所起的作用不是很大,因为在行使过程中也可能会开警示灯,后面的驾驶员无法准确判断前边的汽车是处于停车状态还是行使状态,特别是在雾天或下雨天等视野受阻的状态下更难判断。由于汽车一直处于高速行使中,由于判断失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三)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安全、方便的高速公路汽车用警示牌。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高速公路汽车用警示牌,包括基座和连接于其上部的牌体,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基座和牌体的连接处为活动轴,牌体的形状为等腰三角形,牌体的四周边缘和中间部位均匀分布有强光灯,中间部位的强光灯形成感叹号的形状。
本发明的高速公路汽车用警示牌,为了便于携带:所述牌体为可向中间折叠的三部分。
本发明在需要停车使用时,可以拿出该警示牌放置在汽车的尾部,该标示与普通交通标示相对应,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当不用时,把该警示牌折叠放进汽车后备箱内即可。
本发明与普通交通标示相对应,能有效提醒后面驾驶员的注意,具有使用安全方便、便于携带的优点。
(四)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牌体,3活动轴,4强光灯。
(五)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为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包括基座1和连接于其上部的牌体2,基座1和牌体2的连接处为活动轴3,牌体2的形状为等腰三角形,牌体2的四周边缘和中间部位均匀分布有强光灯4,中间部位的强光灯4形成感叹号的形状;牌体2为可向中间折叠的三部分。在需要停车使用时,可以拿出该警示牌放置在汽车的尾部,该标示与普通交通标示相对应,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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