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钝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22969.3 | 申请日: | 2008-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29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蒋光月;朱宏斌;王丽;李帆;何传龙;万水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09C1/08 | 分类号: | B09C1/08;C09K17/0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003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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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蔬菜 土壤 重金属 钝化剂 | ||
1、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钝化剂,其特征在于每一千克风干土施用钝化剂各组份的重量配比为:
有机肥干重 4克
生石灰 2~5克
膨胀珍珠岩或膨胀沸石 4-6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钝化剂,其特征在于每一千克风干土施用钝化剂各组份的重量配比为:
有机肥干重 4克
生石灰 2~3克
膨胀珍珠岩或膨胀沸石 5克,
适用于中性和碱性土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钝化剂,其特征在于每一千克风干土施用钝化剂各组份的重量配比为:
有机肥干重 4克
生石灰 4~5克
膨胀珍珠岩或膨胀沸石 5克,
适用于酸性土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蔬菜地土壤重金属钝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胀珍珠岩或膨胀沸石粒径约0.5-1.5cm,有机肥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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