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全拆换的溜冰鞋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26748.3 | 申请日: | 2008-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41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发明(设计)人: | 汤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国强 |
主分类号: | A63C17/06 | 分类号: | A63C17/06;A63C17/00;A43B5/16;A43B1/08;A43B3/0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孟斌 |
地址: | 528300广东省佛***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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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全拆换 溜冰鞋 | ||
1.一种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包括金属鞋身(1)、鞋面前端(2)、金属底座(3)和绑腿架(4),鞋面前端(2)安装在金属鞋身(1)的前端,绑腿架(4)装设在金属鞋身(1)的后端,金属底座(3)固定在金属鞋身(1)底部,所述鞋面前端(2)、绑腿架(4)和金属底座(3)分别与金属鞋身(1)之间呈可拆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鞋面前端(2)上设有弧形固定块(5),弧形固定块(5)底部沿其弧形延伸方向设有多个插接凸部(501),插接凸部(501)上开有螺纹孔(501a),鞋面前端(2)和金属鞋身(1)上分别开有插接凸部通孔,弧形固定块(5)的插接凸部(501)先后穿过鞋面前端(2)和金属鞋身(1)的插接凸部通孔,螺钉(601)穿过金属鞋身(1)和鞋面前端(2)与弧形固定块(5)上的螺纹孔(501a)螺接固定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还包括有前嘴(13),前嘴(13)设置于鞋面前端(2)与金属鞋身(1)之间,前嘴(7)上还开有插接凸部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鞋身(1)后跟的上部两侧分别设有带螺孔(101a)的圆形凸台(101),圆形凸台(101)外侧还设有凸柱(102),绑腿架(4)对应金属鞋身(1)两侧圆形凸台(101)位置开有圆形凸台通孔(401),圆形凸台通孔(401)外侧设有供凸柱(102)插入、且可沿凸柱(102)滑行的限位弧形凹槽(402),金属鞋身的圆形凸台(101)插入绑腿架的圆形凸台通孔(401)内,螺钉(602)穿过绑腿架圆形凸台通孔(401)与金属鞋身圆形凸台的螺孔(101a)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鞋身圆形凸台(101)外侧设有上、下对称的两根凸柱(102),绑腿架(4)上开有对应的上、下两个限位弧形凹槽(40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鞋身(1)底部开有通孔(103),金属底座(3)上对应通孔103位置开有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金属鞋身底部通孔(103)与金属底座的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之间设有至少两个螺杆(7、8)连接,使金属鞋身(1)固定在金属底座(3)上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鞋身(1)底部开有前、后通孔(103),金属底座(3)上对应前、后通孔(103)位置设有前、后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前、后通孔(103)与前、后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之间分别由至少两个螺杆(7、8)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底座(3)上部具有前、后凸块(9、10),前、后凸块(9、10)上各开有两个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可全拆换的溜冰鞋,其特征是,所述金属鞋身(1)底部的前、后通孔(103)与金属底座(3)上的前、后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之间还分别设有对应的前、后弹性垫片(11、12),前、后通孔(103)、前、后弹性垫片(11、12)与前、后螺纹固定连接孔(301、302)之间分别由两个螺杆(7、8)穿设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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