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蓝牙耳机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810029470.5 申请日: 2008-07-10
公开(公告)号: CN101325817A 公开(公告)日: 2008-12-17
发明(设计)人: 罗丹丽 申请(专利权)人: 旭丽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R1/10 分类号: H04R1/10;H04B5/02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510663广东省广州市广***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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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蓝牙 耳机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蓝牙耳机,包括:

一本体,该本体的一第一端延伸有一听筒该本体一中设置有一收纳结构;

一子体,延伸设有一子听筒;

一数据传输线,电性连接该子体与该本体;

其中,该子听筒可被容纳于该本体的该收纳结构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收纳结构具有一深部及一浅部,该深部与该子听筒外观形状相配合,该浅部与该子体外观形状相配合,该子听筒容纳于该深部,该子体嵌合于该浅部,使得该子体与该本体形成一体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子听筒容纳于该收纳结构时,该数据传输线缠绕于该子听筒上,与该子听筒一起容纳于该收纳结构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子听筒容纳于该收纳结构时,该数据传输线缠绕于该本体的听筒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子听筒容纳于该收纳结构时,该数据传输线与该本体及子体分离而单独收存。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在该本体中,与该第一端相异的一第二端设有一麦克风。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本体内部装有电池。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本体与该子体上均设有数据传输线接口。

9.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本体设置有一控制开关。

10.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该子体设置有一控制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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