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浮雕烙画的制作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1675.7 | 申请日: | 2008-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843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0 |
发明(设计)人: | 李峰;李林;李科;廖银芝;徐电岷;蔡文;刘明贵;胡宏;伍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峰 |
主分类号: | B44C5/02 | 分类号: | B44C5/02;B44C1/18;B44C1/02 |
代理公司: | 常德市源友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易炳炎 |
地址: | 415900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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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浮雕 制作 工艺 | ||
1、一种浮雕烙画的制作工艺,其特征是它的具体制作工艺过程是:
(1)选材;
本发明可选用木、竹、兽皮、纸张、棉布和骨头等材料作为原材料;
(2)预处理;
将选取的原材料分别进行蒸煮脱胶和烘干处理;
(3)成型;
①对于木、竹和骨头等预处理后的原材料,按照所选工艺题材和设计图案雕刻成浮雕精坯,然后进行漂白、烘干、磨光处理;
②对于兽皮、纸张和棉布等预处理后的原材料,按照所选工艺题材和设计图案模压、填充(模压后的背空处)成浮雕精坯,然后进行漂白、烘干、抛光处理;
(4)烙绘;
按所选题材和设计图案要求,采用烙铁、烙笔、火焰枪或热焰枪等工具对浮雕精坯采用手工烙烫、灼烤的技法进行表层不同程度的碳化成画,获浮雕烙画半成品;
(5)涂层;
将浮雕烙画半成品喷涂水性木器漆环保保护涂层;
(6)装衬;
将浮雕烙画半成品安装相应边框及相关附件,获浮雕烙画成品;
(7)包装。
将浮雕烙画成品装入包装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浮雕烙画的制作工艺,其绘烙工具的工作温度是3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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