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2315.9 | 申请日: | 2008-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703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24 |
发明(设计)人: | 张青;徐永斌;夏之瑜;陈元峻;田广亚;孙立民;吴志荣;徐莉;徐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上海宝钢综合开发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L5/04 | 分类号: | C10L5/04;C10L5/36;C21B11/00;C21B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200949***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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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熔融 还原 炼铁 工艺 用型煤 | ||
1.一种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按重量组分为: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0-20份,生石灰粉1-5份;优选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3-17份,石灰粉1.5-4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其外形为直径45mm厚度25mm的扁球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所述粉煤的粒度小于8mm;优选的粉煤粒度为0.01mm~5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所述生石灰粉的粒度应小于1mm,优选的生石灰粉粒度为0.01mm~0.1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所述浓缩酒精废液是采用甘蔗、甜菜及其类似物生产酒精时产生的酒精废液经浓缩后的产物,其中具有重量百分比为55%~80%的固含量,优选的固含量为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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