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铁、锌板、铝及铝合金件和锌及锌合金用的无铬钝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40061.5 | 申请日: | 2008-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94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胡惠新;刘治年;郁佩德;邵志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品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C22/48 | 分类号: | C23C22/48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美强 |
地址: | 201908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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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铁 锌板 铝合金 锌合金 钝化剂 | ||
1.一种钢铁、锌板、铝及铝合金件和锌及锌合金用的无铬钝化剂,由下述原料按质量百分比组成:
有机CS元素化合物 0.1-0.5%
氨基甲酸丁酯树脂 15-35%
r-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2.0-4.0%
锆·钠复盐 0.5-1.5%
醋酸 0.5-1.0%
甘油硅烷醚 8.0-10.0%
磷酸三铵 0.05-0.10%
乙二醇丁醚 1.0-3.0%
聚氧化乙烯 3.0-8.0%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 0.01-0.10%
余量为纯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铬钝化剂,其中:
有机CS元素化合物 0.3%
氨基甲酸丁酯树脂 19%
r-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3.0%
锆·钠复盐 0.9%
醋酸 0.8%
甘油硅烷醚 8.0%
磷酸三铵 0.07%
乙二醇丁醚 1.8%
聚氧化乙烯 6.0%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 0.07%
余量为纯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铬钝化剂,其中:
有机CS元素化合物 0.5%
氨基甲酸丁酯树脂 23%
r-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2.9%
锆·钠复盐 1.3%
醋酸 0.6%
甘油硅烷醚 8.0%
磷酸三铵 0.09%
乙二醇丁醚 3.0%
聚氧化乙烯 5.0%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 0.05%
余量为纯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铬钝化剂,其中:
有机CS元素化合物 0.1%
氨基甲酸丁酯树脂 25%
r-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3.0%
锆·钠复盐 1.0%
醋酸 0.5%
甘油硅烷醚 10.0%
磷酸三铵 0.10%
乙二醇丁醚 1.0%
聚氧化乙烯 5.0%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 0.02%
余量为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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