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41074.4 | 申请日: | 2008-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1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31 |
发明(设计)人: | 杨波涛;曹文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23D9/04 | 分类号: | A23D9/04;A23L1/29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亦琳;余明伟 |
地址: | 20012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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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脂肪酸 比例 合理 组合 食用油 | ||
1.一种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该组合食用油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纯食用油组合而成,其中,不同品种的纯食用油各自独立包装;以组合食用油的总重量为基础计,所有纯食用油的单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百分含量为33.3%~50%,所有纯食用油的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百分含量为33.3%~50%;所有纯食用油的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中,n-6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与n-3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含量比例为4~6∶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所述n-6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与n-3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含量比例为5∶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以组合食用油的总重量为基础计,所述单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百分含量为41%~47%,多不饱和脂肪酸总和的重量百分含量为41%~47%。
4.如权利要求1所述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所述纯食用油选自纯植物油。
5.如权利要求1所述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所述纯食用油选自下列纯食用油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葵花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茶籽油、橄榄油、红花籽油、米糠油或鱼油。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脂肪酸比例合理的组合食用油,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食用油由3-12种纯食用油组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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