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及装置和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47361.6 | 申请日: | 2008-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1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曾庆福;夏东升;阮新潮;杨俊;李海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科技学院 |
主分类号: | H01J65/04 | 分类号: | H01J65/04;H05B41/14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守仁 |
地址: | 430073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微波 无极 紫外 光源 发光 方法 装置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紫外光领域,特别是一种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及装置和应用。
背景技术
微波无极紫外光源作为一种高效发光光源,可以实现长寿命、大功率、高光强发光,是具有发展潜力的光源之一。该光源由微波激发发光,不需要电极,其形状可以进行灵活的设计,但是由于微波的易衰减的特性,发光体离微波源不宜过远,所以限制了该类光源做成长形,此特点不适应于多领域需要,特别对发光面积的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聚集与传递技术,使微波可以用于长形状的发光体,可以调节微波与紫外光比例,适应于不同领域对光源面积的需要。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的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具体是:利用聚波材料将微波源发出的微波聚集并传递,将微波聚集于微波无极紫外光发光体周围,并且通过调节聚波程度调节微波无极紫外光发光体的发光强度。
本发明提供的实现上述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的装置,其结构是:由微波发生器、聚微波装置和无极紫外光发光体组成,其中:无极紫外光发光体放置于微波发生器的下方,在无极紫外光发光体周围放置聚微波装置,使微波聚集于发光体周围。
本发明提供的上述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装置,其在光催化合成、杀菌消毒和水处理中使用。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的进步:
其一.利用微波聚集与传递装置,克服了微波的过快衰减,可使长度大于80cm的无极发光体发光(一般情况下如500W的微波发生器只能点亮距离微波源20cm以内的无极紫外光源)。
其二.利用微波聚集装置可降低激发无极紫外光源需要的能量(500W的微波发生器可同时点亮4根直径5cm,长度80cm的无极紫外光源,而无聚波装置时一根也不能点亮),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功率消耗(微波发生器产生的微波除用于点亮无极灯外,还可以参与反应过程)。
其三.通过调节微波屏蔽装置,调节对发光体的包合程度,控制发光强度。
其四.在水处理、杀菌消毒、光催化有机氧化或合成等方面需要加大光照面积,提高作用效率等方面起到加强的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的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具体是:利用聚波材料将微波源发出的微波聚集并传递,将微波聚集于微波无极紫外光发光体周围,并且通过调节聚波程度调节微波无极紫外光发光体的发光强度。在调节聚波程度调节微波无极紫外光发光体的发光强度时,微波与紫外光的比例是根据不同使用条件的需要进行调节的,并且微波发生器产生的能量用于发光体发光占微波总能量的20%~100%。
本发明提供的实现上述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的装置,其结构是:由微波发生器、聚微波装置和无极紫外光发光体组成,其中:无极紫外光发光体放置于微波发生器的下方,在无极紫外光发光体周围放置聚微波装置,使微波聚集于发光体周围。
上述的无极紫外光发光体为长形状的发光体,并且其截面为圆形,或依据实际而定。
上述的微波发生器采用的型号为2M210F,产生的微波频率为2.45GHz,功率为0.5~5Kw连续可调。
上述的聚微波装置为聚波材料制成。该聚波材料可采用圆筒状的不锈钢金属板,该金属板为两层夹套,可上下伸缩,通过伸缩改变发光体的发光强度。
本发明提供的实现上述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的装置,可以克服微波衰减,保证微波源产生的能量得以充分利用,使长的无极紫外光发光体发光和不受阻碍。
本发明提供的上述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的发光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装置,其在需要不同光源面积场合下使用。
所述的需要不同光源面积场合是指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水处理、杀菌消毒、光催化有机氧化或合成等),对微波和紫外强度要求不同,对光源面积要求也不相同,此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节。例如针对某一低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要实现对其彻底降解,可能要以紫外为主,微波为辅,这种情况下对紫外辐照面积要求较大,则可调大紫外面积。对微波和紫外强度要求不同,对光源面积要求也不相同,此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科技学院,未经武汉科技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4736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真空吸尘器的集尘装置
- 下一篇:照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