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楼房逃生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3163.0 | 申请日: | 2008-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92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劲潇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劲潇 |
主分类号: | A62B1/12 | 分类号: | A62B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402天津市北辰区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楼房 逃生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逃生设备,更具体地说涉及人们在楼房遇火灾、地震等只能在窗口、阳台等处逃生时所使用的楼房逃生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楼房的人越来越多,在二楼以上(包括二楼)人员一旦遇到火灾、地震等又不能在正常通道逃生时,就需要一种可在窗口、阳台等非正常通道安全迅速逃生的设备。全世界每年死于火灾的人不计其数,死于火灾的人大多数是被火场浓烟呛死的、被火场产生的毒气熏死的、被火场缺氧环境窒息死的。火灾现场夺人生命的惨烈环境是瞬间生成,往往等不到消防人员赶到就夺去人们的生命,在这种危急时刻,安全迅速、普遍会用、短时间内可供多人或单人逃生的逃生设备就成了获得生命的必要工具。众所周知,强烈地震连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分钟,而且大震之后必有余震,余震是在大震已破坏的建筑物上的继续破坏,往往也能危害生命,人们必须在大震之后迅速逃离建筑物,但往往正常通道不能通行,在这种危急时刻逃生设备也同样成了获得生命的必要工具。
目前与本发明相对来讲接近的公知技术是本人已公开的发明专利,专利名称:楼房逃生器,申请日:2007年10月16日,申请号:200710059881.4。上述的“楼房逃生器”发明确实开辟了这一新技术领域的先河,但仍存在着进一步发展创新的空间,比如本发明创新的各种新结构,实现了既达到同样的安全使用效果又降低了生产工艺要求,简化了制造过程,或因设计创新了更多的新结构从而使生产者在原有生产条件下有了更多的选择,增加了经济效益。本发明各种结构类型的楼房逃生设备安全可靠、方便快捷、普遍会用、结构简单、科学合理、极易制造、成本低廉、可供单人逃生使用特别适合多人顺序逃生使用,非常理想。本发明楼房逃生设备,它不仅适用于上述的火灾、地震场合,还可以适用于其它场合,如山地救援、运输货物等。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二层楼以上(包括二层楼)人员遇火灾、地震时只能在窗口、阳台等处逃生所使用的安全可靠、方便快捷、普遍会用、结构简单、极易制造、成本低廉的楼房逃生设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以下几种结构类型均出自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本发明楼房逃生设备第一种结构类型:包括绳槽、绳索,设有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外表面连接绳槽或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外表面通过绳槽架连接绳槽,绳槽内缠绕多匝一端连接绳槽另一端连接吊具的绳索,所述的吊具上吊挂人体悬空装置,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设有带外螺丝扣的外丝杆,外丝杆端部设有缸轴,缸轴穿过内壁非圆形液压缸的侧壁中心部相配合设置的轴孔,缸轴与轴孔之间为密封配合并可相对转动,穿过轴孔的缸轴连接在固定架上,固定架连接建筑物,在外丝杆端部靠近内壁非圆形液压缸侧壁处有凸出缸轴的防缸移动挡,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相配合地并螺套在外丝杆上设有非圆形内丝活塞,在非圆形内丝活塞外周上并与非圆形液压缸内壁之间设有密封装置,外丝杆上的外螺丝扣与非圆形内丝活塞上的内螺丝扣之间有适当的液体通过间隙,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装满液体。
这第一种结构类型的楼房逃生设备还可以将绳槽设置为两个,在该两个绳槽内分别缠绕多匝方向互为相反的一端连接绳槽另一端连接吊具的绳索。
本发明楼房逃生设备第二种结构类型:包括绳槽、绳索,设有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外表面连接绳槽或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外表面通过绳槽架连接绳槽,绳槽内缠绕多匝一端连接绳槽另一端连接吊具的绳索,所述的吊具上吊挂人体悬空装置,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设有带外螺丝扣的外丝杆,外丝杆端部设有缸轴,缸轴穿过内壁非圆形液压缸的侧壁中心部相配合设置的轴孔,缸轴与轴孔之间为密封配合并可相对转动,穿过轴孔的缸轴连接在固定架上,固定架连接建筑物,在外丝杆端部靠近内壁非圆形液压缸的侧壁处有凸出缸轴的防缸移动挡,在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相配合地并螺套在外丝杆上设有非圆形内丝活塞,在非圆形内丝活塞外周与非圆形液压缸内壁之间、外丝杆上的外螺丝扣与非圆形内丝活塞上的内螺丝扣之间共同构成液体通道,内壁非圆形液压缸内装满液体。
这第二种结构类型的楼房逃生设备还可以将绳槽设置为两个,在该两个绳槽内分别缠绕多匝方向互为相反的一端连接绳槽另一端连接吊具的绳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劲潇,未经张劲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5316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