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降低卷烟烟气中一氧化碳的烟丝添加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8698.7 | 申请日: | 2008-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6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9 |
发明(设计)人: | 张承明;陈章玉;金永灿;李斌;缪明明;杨卫花;孔维松;刘巍;崔柱文;杨光宇;施红林;缪恩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4B15/28 | 分类号: | A24B15/28;A24B3/12 |
代理公司: | 云南协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旃习涵 |
地址: | 650106云南省昆***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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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降低 卷烟 烟气 一氧化碳 烟丝 添加剂 | ||
1.一种能降低卷烟烟气中一氧化碳的烟丝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添加剂为胶体水溶液,其组成的重量百分数为:有机酸钠钾90%~100%,氢氧化铈0%~8.5%和结晶水合物0%~1.5%,其中,所述的有机酸钠钾选自谷氨酸钠、谷氨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钾中的一种或者两种混合物;结晶水合物选自十二水合硫酸铝钾或水合硫酸钠中的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丝添加剂,其特征在于:其组成的重量百分数为谷氨酸钠48%、谷氨酸钾48%,氢氧化铈3%、结晶水合物1%。
3.一种能降低卷烟烟气中一氧化碳的烟丝添加剂的制备方法,该方法采用以下步骤:
(1)制备CeO2纳米水溶胶——称取CeO2,加入50%HNO3和30%H2O2使之溶解,其中,CeO2∶HNO3∶H2O2的重量配比为1∶1∶0.1,配成0.5molL-1Ce(NO3)3溶液,取该溶液加入2mol L-1NH3H2O生成沉淀至完全,离心水洗后向沉淀中加入适量的稀硝酸调节pH值至10,在80℃水浴温度下胶溶,形成淡黄色的透明的Ce(OH)4水溶胶;
(2)用有机酸盐浸渍——取步骤1所得的Ce(OH)4水溶胶5份,加入质量百分含量50%的有机酸盐水溶液60份、加入质量百分含量30%的结晶水合物1份混合均匀,搅拌30分钟时间,即为所需的烟丝添加剂;其中,所述的有机酸盐选自谷氨酸钠、谷氨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钾中的一种或者两种混合物;结晶水合物选自十二水合硫酸铝钾或水合硫酸钠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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