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矿物油消泡剂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9794.3 | 申请日: | 2008-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08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肖继波;张立钦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林学院 |
主分类号: | B01D19/04 | 分类号: | B01D19/04;B01F1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烽 |
地址: | 3113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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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矿物油 消泡剂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65-95份普通矿物油或加铅磺化矿物油、0.5-7份有机硅树脂、0.005-0.1份Span-80、10-15份2-丙醛-2-甲醚、0.5-3份AEO-3,消泡剂在25℃环境中呈无色或淡黄色或浅棕色油状液体,比重0.87-0.95g/ml,pH=6.5-8.0,含铅≤5ppm,消泡率≥95%,抑泡率≥9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所述普通矿物油是煤油、柴油、汽油、重油、机油、绽子油、烷基芳烃及其它烃类物中至少一种;磺化矿物油是经加铅磺化上述烃类物中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各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是:76-86份矿物油、2-5份有机硅树脂、0.01-0.05份Span-80、11-14份2-丙醛-2-甲醚、0.8-2份AEO-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各原料及其重量份的组成是:84-86份矿物油、2.5-3.5份有机硅树脂、0.01-0.05份Span-80、12-13份2-丙醛-2-甲醚、1-1.5份AEO-3。
5、如权利要求1、3、4中任一项所述的矿物油消泡剂生产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生产步骤:
①各原料按重量份配比称重备好料;
②将备好的普通矿物油或加铅磺化的矿物油倒入反应釜中,加入备好料的有机硅树脂,充分搅拌并升温至60-80℃,保温50-70min;
③在上述反应釜中,充分搅拌搅拌依次加入备好料的Span-80、2-丙醛-2-甲醚、AEO-3,冷却后放料桶装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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