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69082.X | 申请日: | 200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59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张亚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万山特区红晶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27/138 | 分类号: | B01J27/138;B01J37/00;C01F11/24;B01D53/78;B01D53/68;B01D53/64;C07C17/02;C07C21/06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袁庆云 |
地址: | 554200***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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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综合利用 氯化汞 触媒 生产 尾气 方法 | ||
1.一种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1)回收尾气余热: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干燥器出来的尾气温度为90-105℃,通过串联于干燥器后面的换热装置,控制已回收余热的尾气排出温度为不大于45℃;
(2)BaCl2-Ba(OH)2逆流洗气;经回收余热的尾气与来自氯化汞触媒生产其它工序的尾气混合在一起,从填料逆流洗气塔的下部进入,将质量浓度为1-10%的BaCl2和质量浓度为1%-饱和的Ba(OH)2的混合液作为洗涤液,从填料塔顶连续喷下,进行逆流洗气;洗涤后的液体流入塔底的防腐循环池,洗涤液在循环耐腐蚀泵的作用下,不断循环喷淋;
(3)活性炭吸附除沫:经洗涤后的尾气通过活性炭吸附除沫器中干燥的活性炭吸附除沫,尾气达到排放标准时排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洗涤液中汞含量达到10g/L时,更换洗涤液。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排放尾气中汞含量达到0.001mg/Nm3时,更换活性炭吸附除沫器中的活性炭。
4.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换热装置为预干燥器或空气预热换热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其它工序的尾气为包装工序的废气、化学活化工序与包装工序的废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被换下来的洗涤液直接用于氯化汞触媒生产配制溶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综合利用氯化汞触媒生产中尾气的方法,其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直接用于生产氯化汞触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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