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在线交易管理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70619.4 | 申请日: | 2008-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51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连庆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好旺角(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F19/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传榜 |
地址: | 361001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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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网络游戏 虚拟 财产 在线 交易 管理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在线寄存、转移、交易及支付等,具体地说是指一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在线交易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通常也称虚拟财产,包括网络游戏玩家通过玩游戏而获得的游戏货币、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角色等,其特征是以无形的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于特定的运营商数据库之中,可以通过如互联网等形式访问,其价值得到普遍认同,有真实的交易需求存在。它反映的或者是其拥有者投入的时间、精力、运气、技巧及智慧等,或者是通过用真实货币购买其运营商服务等形式而累积的较高的价值。
目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的应用基本上采用网上发布出售消息、网下见面直接交易的方式,对于不在同一城市无法直接见面的交易极易产生纠纷和欺诈行为,例如以次充好、收到钱不给货、发布虚假信息等时有发生。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潜在市场规模的庞大使得许多厂商涉足交易平台领域,但迄今为止出现的虚拟财产交易平台仅仅停留在提供第三方信用保证,具体实现交易还需买卖双方自己约定时间并同时在网络游戏中通过卖家告知买家游戏帐号及密码而自行完成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交易目前为止是不方便和不安全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欺诈案件屡屡发生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其他交易网站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如下:一,买家联系卖家,并申请其他交易网站的交易担保;二,买家汇款给其他交易网站;三,卖家将虚拟财产转移给买家,或由其他交易网站的交易员中转;四,买家通知其他交易网站收到虚拟财产;五,其他交易网站汇款给卖家。
上述这一交易方式仅仅保证了买家在收到虚拟财产后能够将货款汇给卖家,但是,并不能保证虚拟财产的真正转移。在网络游戏中,通常一个游戏玩家拥有一个或多个游戏账号,在每个游戏账号下可以建立一个或多个游戏角色,游戏角色是体验网络游戏的核心。卖家在交付游戏角色给买家时,仅仅是将该游戏角色所属的游戏账号和密码告诉买家;但是卖家仍然有可能在收到汇款后通过其它方式将已交付的游戏角色取回,如许多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的密码保护和密码取回机制取回密码。这样,买卖双方处于不对等状态,游戏角色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付,交易难以公平地完成;其次,该种交付方式只能以一个游戏账号下的所有游戏角色为交易对象,而不能单独对其中的部分游戏角色进行交付,交易也往往因为此种原因而难以进行;第三,该种交付方式导致交易的程序较为复杂,操作不便。
另外,针对于同一游戏帐号,在网络游戏运营商系统的游戏数据库中,其所能存储的虚拟财产,即角色、道具、装备等,有数量上的限制,一个游戏帐号不能有无限多的角色、道具、装备等;并且,同一个游戏帐号的不同角色之间也难以进行道具交换的操作。然而,这些需求在现实中却是大量存在的。
再者,目前在网络游戏中,不能直接交易虚拟财产,上述的游戏交易平台与网络游戏系统是互相独立的,没有直接的联系,这也给网络游戏玩家增加了操作上的麻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在线交易管理方法及系统,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方式不能完成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真正意义上的交付、交易程序较复杂、交易不安全、交易双方必须同时进入网络游戏并在网络游戏中完成交易、仅能以一个游戏账号下的所有游戏角色的整体为对象进行交易等缺点;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克服现有网络游戏运营商系统在同一个游戏帐号下不能有无限多的角色、道具、装备,同一个游戏帐号的不同角色之间难以进行道具装备交换等缺点;本发明的又一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网络游戏中不能直接进行虚拟财产交易的缺点。
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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