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精苯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79544.6 | 申请日: | 2008-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65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韩晓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晓波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40;C01C1/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7150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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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酸洗 回收 处理 方法 | ||
1.一种精苯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工艺步骤:
a.将酸洗液放入一带搅拌的反应釜内,加入氨水,搅拌90-120分钟,进行中和反应,控制氨水的加入量使混合液的pH值为6~8;
b.将混合液静置1.5-2小时,分离出酸焦油层和酸水层;
c.将酸焦油按一定配比与煤混合,送至炼焦炉作燃料,酸水送至硫铵槽中用来生产硫酸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苯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其特征是,反应釜的搅拌速度控制在100rp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苯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氨水为硫铵系统附产的剩余氨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其特征是,剩余氨水的加入量控制在酸洗液∶氨水(质量比)=1∶2-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酸洗液的回收处理方法,其特征是,酸焦油与煤掺混时的配比控制在10%以内(质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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