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测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82480.5 | 申请日: | 2008-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11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山崎贵章;片山康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拓普康 |
主分类号: | G01C15/00 | 分类号: | G01C1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雪梅;刘宗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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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测量 系统 | ||
1.一种激光测量系统,包括用于通过在旋转照射中投射激光束来形成激光基准面的激光旋转照射设备,和用于通过接收激光束来执行位置测量的光电探测设备,其中该激光旋转照射设备包括激光束发射器、用于调节该激光束发射器的激光束的光量的发光量调节装置、和用于执行与所述光电探测设备的通信的第一通信装置,且其中所述光电探测设备包括用于探测基准面的光电探测器、用于执行去往和来自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的通信的第二通信装置、和用于计算来自所述光电探测器的光电探测信号是否位于预先确定的范围内的控制单元,其中所述第一通信装置传送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的激光束发射条件给所述第二通信装置,并且所述第二通信装置传送所述光电探测设备的光电探测条件给所述第一通信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第二通信装置传送计算结果给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所述发光量调节装置基于所接收的计算结果调节激光束的光量,以使光电探测信号位于预先确定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基于计算结果调节来自所述光电探测器的光电探测信号的放大条件,以使光电探测信号位于预先确定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第二通信装置传送计算结果给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所述光量调节装置基于所接收的计算结果调节激光束的光量,所述控制单元基于计算结果调节来自所述光电探测器的光电探测信号的放大条件,且光电探测信号通过调节光量和放大条件被调整到预先确定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在第二预先确定的时段内没有接收到来自所述光电探测设备的指示光电探测条件的信号的情况下,所述发光量调节装置提高激光束的发光量。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在第二预先确定的时段内没有接收到来自所述光电探测设备的指示光电探测条件的信号的情况下,所述发光量调节装置降低激光束的发光量。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在光电探测器在第二预先确定的时段内没有接收到光的情况下,所述光电探测设备发出降低光量的信号给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且所述发光量调节装置降低激光束的发光量。
8.根据权利要求6或权利要求7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所述发光量调节装置还在从激光束的发光被降低的时间开始经过特定预先确定的时段之后暂时提高激光束的发光量。
9.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7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在所述光电探测设备在第二预先确定的时段内没有接收到光的情况下,判定水平测量操作处于中止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7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在所述光电探测设备在较第二预先确定的时段长的第三预先确定的时段内没有接收到光的情况下,判定水平测量操作已经终止。
11.根据权利要求9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中止状态的判定由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给出。
12.根据权利要求9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中止状态的判定由所述光电探测设备给出。
13.根据权利要求10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操作终止的判定由所述激光旋转照射设备做出。
14.根据权利要求10的激光测量系统,其中操作终止的判定由所述光电探测设备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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