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缝隙天线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86973.6 | 申请日: | 2008-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5976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04 |
发明(设计)人: | 金一圭;金英日;郑昌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Q1/38 | 分类号: | H01Q1/38;H01Q13/10;H01Q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鸿禧;刘奕晴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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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缝隙 天线 | ||
1、一种天线,包括:
条带状馈电单元,被设置在基底的第一表面上;
地,被设置在基底的第二表面上;
天线元件,通过连接形成在基底的第二表面上的两个子缝隙而形成,
其中,两个子缝隙中的每一个都沿着地的向内方向被布置在地的边缘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线,其中,天线元件的两个子缝隙包括:
第一子缝隙,其第一端形成在地的边缘处,其第二端形成在地的内部;
第二子缝隙,其第一端形成在地的边缘处,其第二端形成在地的内部,
其中,第一子缝隙的第一端在地的边缘处与第二子缝隙的第一端连接,并且第一子缝隙的第二端和第二子缝隙的第二端在地的内部被布置为彼此分离。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基于馈电单元与第二子缝隙对称。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呈条带状,并且第一子缝隙垂直于第二子缝隙。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按照至少被折弯一次的条带状形成。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按照圆形形成,并且朝着馈电单元弯曲。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线,其中,馈电单元的长度长于地的长度。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的基部从馈电单元延伸出,而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的末端朝着馈电单元延伸。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线,其中,馈电单元、地和天线元件被布置在外壳的内部。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和第二子缝隙作为在5.4GHz至5.9GHz频带内共振的一个天线元件工作。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天线,其中,第一子缝隙与第二子缝隙镜面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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