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设备和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93553.0 | 申请日: | 2008-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6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森直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32;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陈立航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大***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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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设备 电子 装置 | ||
1.一种具有目镜部的摄像设备,所述摄像设备包括:
触摸板单元,用于显示至少图像或字符,并检测拍摄者的接触位置;
控制单元,用于如果由所述触摸板单元检测到的所述拍摄者的接触位置在预定区域中,则控制预定动作的执行;以及
物体检测单元,用于检测在所述目镜部附近是否存在物体,
其中,与在所述物体检测单元未检测到所述物体在所述目镜部附近的情况下设置的所述预定区域相比,在所述物体检测单元检测到物体在所述目镜部附近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单元将所述预定区域设置得更大。
2.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触摸板单元,用于显示至少图像或字符,并检测用户的接触位置;
控制单元,用于如果由所述触摸板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用户的接触位置在预定区域中,则控制预定动作的执行;
其中,与在所述触摸板单元显示图像或字符的状况下设置的所述预定区域相比,在所述触摸板单元不显示图像或字符的状况下,所述控制单元将所述预定区域设置得更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单元对根据所述触摸板单元是否显示图像或字符的状况,来改变其所控制执行的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单元基于由所述触摸板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用户的接触位置的持续改变,来判断用户的操作是否为预定操作,且在所述触摸板单元不显示图像或字符的状况下,所述控制单元仅在所述用户的操作是所述预定操作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预定动作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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