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01550.7 | 申请日: | 2008-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67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马新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9 | 分类号: | G02F1/1339;G02F1/13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 芳 |
地址: | 100176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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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由阵列基板和彩色滤光片基板组成的液晶面 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色滤光片基板的中心区域和至少一个周边区域上加 设有柱状隔垫物,并且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柱状隔垫物截面面积,大于位于 所述周边区域的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积,且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柱状隔垫物 加设的密度大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加设的柱状隔垫物的密度,使得位于所述 中心区域的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相当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 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周边区域为 两个,与所述中心区域相邻的第一周边区域的柱状隔垫物截面面积,大于与 所述中心区域不相邻的第二周边区域的柱状隔垫物截面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隔垫物包 括:主柱状隔垫物和副柱状隔垫物,所述主柱状隔垫物的高度大于所述副柱 状隔垫物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中心区域 的副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积,大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的截面 面积,使得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相当于 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中心区域 的主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积,大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的截面 面积,使得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相当于 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中心区域 的主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积大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 积,使得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相当于位 于所述周边区域的主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位于所述中心区域 的副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积大于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的截面面 积,使得位于所述中心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相当于位 于所述周边区域的副柱状隔垫物受到外力时的弹性形变。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隔垫 物抵顶在所述阵列基板的薄膜晶体管上或者抵顶在所述阵列基板的栅线上或 者抵顶在所述阵列基板的数据线上。
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任一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 柱状隔垫物的截面为圆形或多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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