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红斑狼疮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04329.7 | 申请日: | 2008-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9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发明(设计)人: | 陈宽;崔立献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汉潮联创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5 | 分类号: | A61K36/85;A61P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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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红斑狼疮 中药 制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特别是一种治疗红斑狼疮的中药制剂。
背景技术
红斑狼疮的ICD-10编码为:L93.001。
狼疮(Lupus)一词来自拉丁语,在19世纪前后出现在西方医学中。直到19世纪中叶,卡森拉夫医生正式使用“红斑狼疮”这一医学术语,仅指以皮肤损害为主的盘状红斑狼疮而言。
病人在颜面部或其他相关部位反复出现顽固性难治的皮肤损害,有的还在红斑基础上出现萎缩,瘢痕,素色改变等,使面部变形,严重毁容,看上去就象被狼咬过一样,故有其名。
后来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红斑狼疮的认识逐步加深,于是又提出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命名。系统性红斑狼疮除具有典型的皮肤损害外,还包括全身各个系统和各种脏器的损害,如肾、心、肝、脑、肺等。
红斑狼疮起病稳匿或急骤,发作比较凶险,且极易复发,迁延不愈,出没无常,就跟狼一样狡猾。而狼疮病人的皮肤损害除盘状红斑狼疮出现典型的盘状红斑外,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还出现蝶形红斑,多形红斑,环形红斑,大疱性红斑,有的也出现盘状红斑,所以用红斑狼疮一词命名该病,既形象逼真,又内涵丰富。
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红蝴蝶斑辨证标准,辨证分为六个症型,分别为热毒炽盛型、阴虚内热型、肝肾阴虚型、邪热伤肝型、脾肾阴虚型及风湿热痹型,大致包括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急性活动期,稳定期及脏器损伤的一些情况,根据各症型的临床表现,分别选用不同的治疗方剂及药物。
一病一方用药法则是根据红斑狼疮病的变化规律,抓住本病的主要病机,针对病机设定治疗方剂,以一方统治,其中有的用滋阴补肾法,有的用活血化瘀法,有的用解毒清热法,有的用祛风除痹法等。
除口服中药汤剂及应用成药外,尚有针灸疗法,耳针疗法、穴位封闭法、挑治法及食疗、体疗等不同治疗方法。这些治疗方法都可以做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过程中的辅助疗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治疗红斑狼疮的中药制剂。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治疗红斑狼疮的中药制剂,由“忍冬藤,藤梨,野荞麦,马鞭草,佛耳草,丹参,大力王,地丁草,海金沙,绞胶蓝,一枝香”等原料配伍。
上述原料的重量配比:忍冬藤100-105克,藤梨10-13克,野荞麦10-13克,马鞭草30-35克,佛耳草30-35克,丹参30-35克,大力王30-35克,地丁草30-35克,海金沙20-23克,绞胶蓝20-23克,一枝香20-23克。
该药是通过用药物煎汤、去渣取药汁而成的汤剂。该药配伍科学,成本低,疗程短,见效快,治愈率高,对人体无副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忍冬藤100克,藤梨10克,野荞麦10克,马鞭草30克,佛耳草30克,丹参30克,大力王30克,地丁草30克,海金沙20克,绞胶蓝20克,一枝香20克。这些原料在重量配比后用药物煎汤,去渣取药汁而成汤剂。每日1剂,每剂煎2次,分早晚2次服。
用该药治疗红斑狼疮150例,其中治疗组80例,对照组70例,两组分别症状消失48例12例,缓解68例12例,无效3例7例。
实施例二:
忍冬藤103克,藤梨12克,野荞麦12克,马鞭草32克,佛耳草33克,丹参33克,大力王34克,地丁草32克,海金沙22克,绞胶蓝22克,一枝香22克。这些原料在重量配比后用药物煎汤,去渣取药汁而成汤剂。每日1剂,每剂煎2次,分早晚2次服。
用该药治疗红斑狼疮150例,其中治疗组80例,对照组70例,两组分别症状消失45例15例,缓解64例16例,无效4例6例。
实施例三:
忍冬藤105克,藤梨13克,野荞麦13克,马鞭草35克,佛耳草35克,丹参35克,大力王35克,地丁草35克,海金沙23克,绞胶蓝23克,一枝香23克。这些原料在重量配比后用药物煎汤,去渣取药汁而成汤剂。每日1剂,每剂煎2次,分早晚2次服。
用该药治疗红斑狼疮150例,其中治疗组80例,对照组70例,两组分别症状消失49例11例,缓解66例14例,无效1例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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