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10128.8 | 申请日: | 2005-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91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05 |
发明(设计)人: | 长谷川笃;宫泽敏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显示器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4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茂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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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有第1基板、第2基板、以及夹在上述第1基板和上述第2基板之间的液晶,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基板在像素区域内具有第1电极和第2电极,
上述液晶由在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之间产生的电场驱动,
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中的至少一个电极,在俯视观察时,由反射性的导电层、和至少在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周边形成的透光性的导电层构成,
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在俯视观察时相互不重叠,
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反射来自前面一侧的光来进行反射型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在俯视观察时,都由反射性的导电层、和至少在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周边形成的透光性的导电层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透光性的导电层覆盖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而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电极在上述像素区域内至少具有1个线状部分,
上述第2电极在上述像素区域内至少具有1个线状部分,
在俯视观察时,上述第1电极的线状部分和上述第2电极的线状部分在上述像素区域内交替配置,
上述第1电极和上述第2电极中至少一个电极的线状部分,在俯视观察时,由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和至少在上述反射性的导电层周边形成的上述透光性的导电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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