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纯植物来源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12016.6 | 申请日: | 2008-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47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钟忠;谢忱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仲盛景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73 | 分类号: | A61K36/73;A61K36/804;A61K36/815;A61K36/8968;A61K36/8969;A61P17/10;A61K125/00;A61K1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明霞 |
地址: | 102206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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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 来源 药物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纯植物来源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必要的成分由每一种下列所述的 植物性生药的总提取物或每一种所述的植物性生药的一种或多种提取组分组成;
丹参5-20份、甘草1-5份、枇杷1-15份;
所述药物组合物中的植物性生药需要使用低级醇或含水的低级醇进行提取得到收率 为5-50%的提取物;
所述的药物组合物中含有隐丹参酮0.01-10%重量比,甘草苷0.01-10%重量比, 熊果酸0.1-20%重量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丹参,甘草和枇杷的重 量份数以生药计分别为丹参6-16份、甘草1-4份、枇杷2-12份。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丹参使用的植 物部位为根和/或根茎。
4.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甘草使用的植 物部位为根和/或根茎。
5.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枇杷使用的植 物部位为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水的低级醇为含水量 60%以下的医药或食品级别的乙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组合物中含有隐丹 参酮0.1-4%重量比,甘草苷0.02-5%重量比,熊果酸0.5-10%重量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组合物中含有隐丹 参酮0.8-2.4%重量比,甘草苷0.025-1%重量比,熊果酸1-5%重量比。
9.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组合物 中还进一步含有麦冬、金银花、玉竹、枸杞子、生地黄、银杏叶和葛根中的一种; 所述的辅药麦冬、金银花、玉竹、枸杞子、生地黄、银杏叶和葛根中的一种的重量 份数为5-20份。
10.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物组合物 还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制成药剂学上可接受的任意剂型。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剂型为口服制剂。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口服制剂为片剂或胶 囊剂。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使用口服给药方式时,推荐 的给药剂量以化学成分重量计为:隐丹参酮3-200mg/天,甘草苷0.1-50mg/天,熊 果酸5-200mg/天。
14.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使用口服给药方式时, 推荐的给药剂量以化学成分重量计为:隐丹参酮3-200mg/天,甘草苷0.1-50mg/天, 熊果酸5-200mg/天。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使用口服给药方式时,推荐 的给药剂量以化学成分重量计为:隐丹参酮10-90mg/天,甘草苷0.4-20mg/天,熊 果酸20-100mg/天。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使用口服给药方式时,推荐 的给药剂量以化学成分重量计为:隐丹参酮10-90mg/天,甘草苷0.4-20mg/天,熊 果酸20-100mg/天。
17.权利要求1-16任意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痤疮药物或保健品方面的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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