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特定装置的商品展示、销售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32598.4 | 申请日: | 2008-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78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张新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新民 |
主分类号: | A47F1/04 | 分类号: | A47F1/04;A47F1/06;A47F7/00;G07C15/00;G06Q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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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25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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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特定 装置 商品 展示 销售 方法 | ||
1、一种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销售法律行为的承诺、交付两要素全部通过操作商品展示、销售单元来完成,其操作过程和装置设计如下:
(1)买方从一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的储货仓浏览、选中商品;
(2)买方发出购买要约行为,请求卖方开启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
(3)卖方操作控制装置,发出销售承诺行为,从而操作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开启储货仓门;
(4)买方取货,完成商品交付行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所述商品展示、销售单元为一“视倾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卖方从所述“视倾式”装置的高端操作所述控制装置,发出销售承诺行为;所述买方从所述“视倾式”装置的低端取货,完成商品交付行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展示摆放方式是正面上端朝向所述商品展示、销售单元的高端,正面下端朝向所述商品展示、销售单元的低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货仓底面放置方式是由高端向低端倾斜,所述储货仓包含至少一个储货仓门,并且所述控制装置包含一个用机械、电路,或者无线通讯方式连接到所述储货仓门的控制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单元位于所述储货仓底面的高端附近,所述的储货仓门位于所述储货仓底面的低端附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销售单元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货仓还包括一个透视或者漏视的顶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盖为可拆卸式单元,所述的顶盖扣牢时,所述的储货仓处于封闭状态;所述的顶盖拆除或者开启时,所述的储货仓处于开启、待添货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4或者5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货仓底面的高端设在销售柜台内侧,朝向销售人员;所述储货仓底面的低端设在销售柜台外侧,朝向顾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货仓还包括至少一个顾客取货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货仓门开启时,所述的顾客取货口处于可拿货状态;所述的储货仓门关闭时,所述的顾客取货口处于不可拿货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顾客取货口包含一个拇指大小的“手气”触摸口,所述的“手气”触摸口外侧包含一个切割商品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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