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器外壳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33007.5 | 申请日: | 2008-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03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许荣;李锺锡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和金属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 | 分类号: | G02F1/13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金国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器 外壳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液晶显示器(LCD)外壳,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能够被高效率地制造并装配在使用大尺寸液晶显示面板的LCD中的LCD外壳。
背景技术
通常,液晶显示器(LCD)作为一种显示器件,其将电压施加于特定分子排列的液晶以转变其分子排列,并将根据分子排列发光的液晶盒的光学特性,诸如双折射、光学线性、二向色性、以及光学散射特性,的变化转变成视觉变化。换句话说,LCD是一种通过液晶盒来利用光调制的显示器件。
而且,LCD不是能够自发光的显示器件,这不同于阴极射线管(CRT)。因此,需要将另外的光源安装在液晶显示面板的背面,以在视觉上表现图像。背光单元通常被用作LCD的光源。
如图1所示,LCD包括用于显示图像的液晶显示面板2、用于保护液晶面板2的前沿的LCD外壳4、安装在液晶面板2的底部以提供光的背光单元6、以及用于容纳背光单元6的LCD外壳8。
同时,近些年,LCD的液晶面板2的尺寸已经增大到100英寸或以上。由于该原因,还需要增大用于支撑液晶面板2的LCD外壳4和8的尺寸。
然而,现有技术具有以下问题。
LCD外壳是由金属制成,并且通过压制制造。当液晶面板的尺寸增大至100英寸或以上时,LCD外壳可能被扭曲和/或弯曲。而且,很难运输大尺寸的液晶显示面板。此外,需要大幅度地增大压制机的尺寸。因此,很难制造LCD外壳。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在于提供一种LCD外壳,其基本上消除了由于现有技术的局限和缺点所导致的一个或多个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不必考虑液晶面板的尺寸而被稳定地制造的LCD外壳。
本发明的另外的优点、目的、以及特征,将部分地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被阐述,并且部分地通过分析以下内容而使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或者可以从本发明的实践中获知。本发明的目的和其它优点可以通过在书面说明书及其权利要求以及附图中详细指出的结构而实现并获得。
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和其它优点并根据本发明的目的,如在此所概括并广泛描述的,本发明的LCD外壳包括多个板形罩壳、形成在罩壳之一上的第一偶接部、以及形成在另一罩壳上的第二偶接部,该第二偶接部构造成与第一偶接部接合。
所述的另一罩壳是指与所述的罩壳之一相对应的罩壳。
优选地,该第一偶接部包括突出的插入叶片,并且第二偶接部包括插入叶片能插入其中并被固定的狭缝。
优选地,该狭缝被限定在各自的罩壳和凹陷部之间,该凹陷部是通过将各自的罩壳的一部分在其一侧切割并形成为阶梯型而形成的。
优选地,该凹陷部的深度与各自罩壳的厚度和插入叶片的厚度之和相等。
优选地,该凹陷部或插入叶片具有突起,并且该插入叶片或凹陷部具有凹槽。
优选地,该罩壳之一具有定位突起并且另一罩壳具有定位凹槽,该定位突起和定位凹槽形成为在罩壳之间的界面处彼此接合。
优选地,该凹陷部的宽度大于插入叶片的宽度。
在本发明的具有上述构造的LCD外壳中,该LCD外壳构造为包括能够可分离地彼此相连的多个罩壳。从而,本发明是具有优势的,这是由于该LCD外壳能够被稳定地制造而不必考虑液晶面板的尺寸。
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前面的一般描述和后面的详细描述都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且是用来提供对所要求保护的发明进一步解释。
附图说明
所包括的附图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被包括在该申请中并构成该申请的一部分。附图示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并且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在附图中:
图1是示出通常LCD的结构的分解透视图;
图2是示出用于如图1所示LCD中的常规LCD外壳的结构的平面图;
图3是示出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用于如图1所示LCD中的LCD外壳的结构的平面图;
图4是示出图3中A部分的放大平面图;
图5是图4的后视图;
图6A和6B是沿图4的线I-I’和A-A’的侧面剖面图;
图7是示出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的LCD外壳的结构的平面图;以及
图8是示出本发明又一实施方式的LCD外壳的结构的平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详细介绍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其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在所有地方,相同的附图标记将在全部附图中用于指相同或类似的部件。
以下,将参考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的LCD外壳的示例性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和金属株式会社,未经大和金属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33007.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