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林木农药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810158680.4 申请日: 2008-11-10
公开(公告)号: CN101755841A 公开(公告)日: 2010-06-30
发明(设计)人: 王旭 申请(专利权)人: 王旭
主分类号: A01N63/00 分类号: A01N63/00;A01P7/00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250000 山东省***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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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林木 农药
【说明书】: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农业,尤其是一种生物农药。

背景技术:传统的化学农药对农业增产、病虫害防治具有显著的效果,目前广泛应用在农业生产上的主要是有机农药,这类农药主要是毒杀型,本身具有高毒性,易对人畜造成危害,污染水、土,而且其残留成分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目前,也有利用一些有毒林木提炼的林木生态农药,这类农药无残留、不会污染水、土,但由于其对人体仍有毒性,不适于在蔬果采摘前使用。另外,该类农药的材料一般为中草药,大量取材有困难,不适于推广。

发明内容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取材广泛、本身对人体无毒的生态农药。本发明的生态农药,是由狼毒、五骨、辣椒油经混合捣碎、发酵、过滤取汁、调配而成。本发明的优点是:利用狼毒、五骨、辣椒对害虫的麻醉,使害虫丧失进食能力,以及减缓其生命运动,最终使其死亡。本制剂对蚜虫、红蜘蛛、毛虫等软体虫害具有显著效果,对人体无毒,安全可靠,无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下面根据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生态农药,采用狼毒、五骨、辣椒混合捣碎,加适量水,置于密闭容器中,在温度10一30oc环境中发酵10一15天,过滤取汁,加水调配而成。其中蓖麻油可以在发酵前加入,也可以在发酵好后添力口。辣椒果实可以是鲜果,也可以是干果。采用鲜辣椒,三种成分的重量比例是狼毒10一30%、五骨10一30%、辣椒10一15%、水40一60%。采用干辣椒,重量比例是五骨10一30%、辣椒果实5一10%、无骨10一20%、水40一60%。使用时,药剂中加入60一70%的水,调配好后喷洒在作物上。经试验,在青菜上使用本品,三天后蚜虫的灭杀率达到95%以上,具有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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