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恶性群体性骚乱参与人员的气味标示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59264.6 | 申请日: | 200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6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巩念明;高宏;谭仕侃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山医学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48 | 分类号: | G01N33/48;C08L1/26;C08K5/3412;C08K11/00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7207 | 代理人: | 高军宝 |
地址: | 271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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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恶性 群体性 骚乱 参与 人员 气味 标示 | ||
1.一种用于恶性群体性骚乱参与人员的气味标示剂,其特征在于是由如下方法制得的,
第一步、将羧甲基纤维素钠加入到热水中,搅拌分散至全部溶胀,继续搅拌降温到全部溶解,备用;
第二步、取浓度为65%的二甲基亚砜水溶液在水浴中加热至45℃;
第三步、取月桂氮卓酮溶于第二步制得的溶液;
第四步、将气味发生剂溶于第三步制得的溶液;
第五步、用第一步制得的羧甲基纤维素钠水溶液搅拌稀释第五步制得的溶液至合适的浓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恶性群体性骚乱参与人员的气味标示剂,其特征在于:是由如下方法制得的,
第一步、5g羧甲基纤维素钠加入到加热至85℃的1L热水中,搅拌分散至全部溶胀,继续搅拌降温到全部溶解,备用。
第二步、取100ml浓度为65%的二甲基亚砜水溶液在水浴中加热至45℃;
第三步、取5g月桂氮卓酮超声振荡下溶于第二步制得的溶液;
第四步、取2g天然水质菠萝香精超声振荡下溶于第三步制得的溶液;将上述制得的混合溶液再次在超声振荡下加入雄性日本大耳白兔尿液20ml混合均匀;
第五步、用第一步制得的羧甲基纤维素钠水溶液搅拌稀释第五步制得的溶液,至天然水质菠萝香精浓度为2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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