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色调剂盒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1228.1 | 申请日: | 2008-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49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本间亨;桥爪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G15/08 | 分类号: | G03G15/08;G03G21/18;G03G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 刚;尚志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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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色调 | ||
1.一种色调剂盒,包括:
记录部,记录针对色调剂盒的每个构成部件规定了劣化度的基准值的劣化表和规定了与安装有所述色调剂盒的图像形成装置的状况对应的条件的负载特性表;
发送接收部,与安装有所述色调剂盒的图像形成装置进行信息的发送接收;
劣化计数器,根据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状况,如果满足在所述负载特性表中规定的所述条件,则对所述每个构成部件的所述劣化度进行累加计数;以及
控制部,比较由所述劣化计数器计数的所述劣化度与所述劣化表中规定的基准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控制部针对特定的构成部件,在判断由所述劣化计数器计数的所述劣化度在规定于所述劣化表中的基准值以上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必须更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所述记录部记录纯正品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在判断能够通过安装有所述色调剂盒的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从所述记录部中进行读取的情况下,所述劣化计数器对所述劣化度进行计数。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负载特性表针对每个所述构成部件规定有不同的所述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在已更换通过所述控制部判断为必须更换的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的情况下,所述劣化计数器重置与已更换的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对应的所述劣化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记录部记录返还地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发送接收部根据来自安装有所述色调剂盒的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请求发送所述返还地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发送接收部基于所述返还地信息,通过外部网络向所述色调剂盒的返还地发送必须更换的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色调剂盒,其中,
所述记录部记录与所述构成部件相关的信息。
11.一种色调剂盒管理方法,应用于具有记录针对色调剂盒的每个构成部件规定了劣化度的基准值的劣化表和规定了与安装的图像形成装置的状况对应的条件的负载特性表的记录部的色调剂盒,所述色调剂盒管理方法包括:
根据所述图像形成装置的状况,从所述负载特性表判断是否满足每个所述构成部件的所述条件,
如果满足负载特性表中规定的条件,则对每个所述构成部件的所述劣化度进行累加计数,
使由劣化计数器计数的所述进行累加计数的劣化度与规定在所述劣化表中的基准值相比较。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色调剂盒管理方法,还包括:
针对特定的构成部件,在判断计数得到的所述劣化度在规定于所述劣化表中的基准值以上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必须更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色调剂盒管理方法,其中,
在判断能够通过安装有所述色调剂盒的所述图像形成装置从所述记录部中进行读取的情况下,对所述劣化度进行计数。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色调剂盒管理方法,其中,
在已更换判断为必须更换的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的情况下,重置与已更换的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对应的所述劣化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色调剂盒管理方法,其中,
在对所述特定的构成部件判断为必须更换的情况下,发送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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