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控制器、无线基站、通信系统和呼叫准入控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1254.4 | 申请日: | 2008-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073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9 |
发明(设计)人: | 窪田光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W48/02 | 分类号: | H04W48/02;H04W48/2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宋 鹤;南 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控制器 基站 通信 系统 呼叫 准入 控制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线控制器、无线基站、无线通信系统、呼叫准入控制方法、程序和记录介质,尤其涉及适合在使用共享信道的通信中采用的呼叫准入控制的技术。
背景技术
近来,在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中,通过经由下行链路使用高速下行分组接入(HSDPA)实现高速通信。目前,使用HSDPA的业务限于尽力而为业务。然而,将来可能提供尽力而为业务以外的业务,例如,语音呼叫业务和流业务。如果使用上述HSDPA提供各种业务,则很可能许多用户将利用HSDPA。因此,这提高了对HSDPA用户的呼叫准入控制的需求。
在多种资源中,在移动通信系统的下行链路中最有可能用尽的是发送功率,因此,一般采用发送功率作为呼叫准入控制中的指标。无线基站中的发送功率分为三种用途,即用于公共信道、Release 99(R)单独信道和HSDPA。图12示出下行链路中的发送功率的分布。在图12中,“实时”指示语音呼叫和流业务,而“非实时”指示尽力而为业务。两种方法可用于给HSDPA分配发送功率。在第一种方法中,将HSDPA的发送功率指定为固定值。在第二种方法中,从最大发送功率中减去用于除HSDPA信道以外的信道的发送功率,以将所产生的差作为发送功率分配给HSDPA。已经对于HSDPA的呼叫准入控制做了讨论。在这点上,参考日本特许公开号2007-159054(文件1),2006年由H.Holma和A.Toskala编辑并且由John Wiley and Sons出版的“用于UMTS的HSDPA/HSUPA:用于移动通信的高速无线准入”(“HSDPA/HSUPA for UMTS,HighSpeed Radio Access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的第99页和第100页(文件2),由E.B.Rodrigues和J.Olsson所写的“用于HSDPA上的流业务的准入控制”(“Admission Control for Streaming Service overHSDPA”),出自the Proceedings of the Advanced Industrial Conference onTelecommunication/Service Assurance with Partial and Intermittent ResourceConference/E-learning on Telecommunication Workshop第255页至260页(Proceeding 17-20 July 2005,AICT/SAPIR/ELETE 2005;文件3),以及2005年9月25日至28日第62届IEEE卷4中的由K.I.Pedersen所写的“基于HSDPA准入算法的质量”(“Quality Based HSDPA AccessAlgorithms”,Vehicular Technology Conference,2005;VTC-2005-Fall)的第2489页至2502页(文件4)。在这些方法中,使用上述发送功率实现呼叫准入控制。
例如,文件3描述了如下的控制方法。全部发送功率包括:专用信道(DCH)使用的发送功率;采用共享信道,即高速下行共享信道(HS-DSCH),以实现保证比特率(GBR)的流用户所需要的发送功率;保留的发送功率;以及用于新呼叫的单独信道,即关联专用物理信道(A-DPCH)的发送功率。如果总的发送功率小于等于阈值,则准入新呼叫。
此外,例如,文件1提出一种在保证共享信道所需的无线资源的同时控制新的无线终端的呼叫准入的方法。所述准入控制方法与文件3的类似,并且具体如下。根据经由共享信道实施通信的无线终端的无线状态和目标发送速率,终端计算实现目标发送速率所需的发送功率。根据以下内容来控制最初经由单独信道实施通信的无线终端的呼叫准入控制:所计算的所需的发送功率,最初经由单独信道开始通信的初始发送功率以及经由所述单独信道完成通信的发送功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日本电气株式会社,未经日本电气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71254.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