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71703.5 | 申请日: | 2008-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88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发明(设计)人: | 闫晓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M11/06;H04N7/14 |
代理公司: | 信息产业部电子专利中心 | 代理人: | 梁 军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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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电话 录像 许可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在使用可视电话的两端用户之间建立无线链路,协商确定移动级别,启动H.245会话控制协议的会话控制过程;
步骤二、录像端向被录像端发送请求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启动定时重传机制;
步骤三、被录像端接收到请求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后,按照用户意愿向录像端发送是否同意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
步骤四、如果录像端接收到同意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则关闭定时重传机制,开始录像;如果录像端接收到拒绝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则关闭定时重传机制;
步骤五、在录像过程中,如果录像端需要停止录像端对被录像端的录像,则向被录像端发送结束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同时停止录像;如果被录像端需要停止录像端对被录像端的录像,则向录像端发送请求结束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录像端接收到该消息后停止录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输入指令消息是H.245会话控制协议中定义的消息类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时重传机制采用录像许可过程定时器,具体包括如下过程:
如果在设置的时间内向被录像端发起重传达到设定的重传次数,仍没有接收到被录像端应答消息,则启动确定对方是否存活过程,如果确定被录像端不可达,则结束可视电话通话过程,如果确定被录像端可达,则放弃该次录像请求,可视通话继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对方是否存活过程采用的是H.245会话控制协议规定的确定环回时延过程。
5.一种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启动模块,用于在使用可视电话的两端用户之间建立无线链路,协商确定移动级别,启动H.245会话控制协议的会话控制过程,通过H.245会话控制协议打开音视频逻辑通道,启动音视频编解码器和音视频设备进行可视电话会话过程;
录像请求模块,用于向被录像端发送请求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控制定时重传机制和录像过程的开始和停止;所述控制定时重传机制,具体包括:
当录像端向被录像端发送请求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时,启动定时重传机制;当录像端接收到同意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时,关闭定时重传机制,开始录像;当录像端接收到拒绝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时,关闭定时重传机制;
录像许可模块,用于接收到请求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后,将录像请求显示在用户界面上,并按照用户意愿向录像端发送是否同意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可视电话中录像许可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录像请求模块还用于在录像过程中,控制录像端向被录像端发送结束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同时停止录像;控制被录像端向录像端发送请求结束录像的用户输入指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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