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设备及其显示控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3525.X | 申请日: | 2008-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608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和田贵之;石井真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陈立航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大***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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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设备 及其 显示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对被摄体进行拍摄的摄像设备,包括:
第一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拍摄的所述被摄体的视频或者全白;
第二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拍摄的所述被摄体的视频;
选择单元,用于选择将所述第一显示单元用作视频灯的视频灯模式;以及
显示控制单元,如果选择了视频灯模式,则所述显示控制单元用于切换所述第一显示单元以显示所述全白并且开启所述第二显示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单元被设置为可翻转,以朝向所述被摄体或者拍摄者,
所述摄像设备还包括:翻转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第一显示单元是朝向所述被摄体还是朝向所述拍摄者;以及叠加单元,用于将预定图像叠加到所显示的视频上,
如果选择了所述视频灯模式,则所述显示控制单元切换所述第一显示单元以显示所述全白并且开启所述第二显示单元,以及
如果检测到所述第一显示单元朝向所述拍摄者,则所述叠加单元将所述预定图像叠加到所述视频上,以及如果检测到所述第一显示单元朝向所述被摄体,则所述叠加单元不将所述预定图像叠加到所述视频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单元包括背灯液晶面板,以及所述第二显示单元是取景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设备,其特征在于,叠加到所述视频上的所述预定图像是包括用于选择所述视频灯模式的设置画面的菜单画面的图像,以及
所述选择单元通过所显示的设置画面上的预定菜单操作来选择所述视频灯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设备,其特征在于,叠加到所述视频上的所述预定图像是表示解除所述视频灯模式的方法的图像,以及
所述选择单元通过根据解除所述视频灯模式的所述方法进行的预定键操作来解除对所述视频灯模式的选择。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设备,其特征在于,通过包括用于选择所述视频灯模式的设置画面的菜单画面以及表示视频灯模式解除方法的画面,来显示叠加到所述视频上的所述预定图像,以及
所述选择单元通过所显示的设置画面上的预定菜单操作来选择所述视频灯模式,以及通过根据所述视频灯模式解除方法进行的预定键操作来解除对所述视频灯模式的选择。
7.一种摄像设备的显示控制方法,所述摄像设备对被摄体进行拍摄并且包括用于显示所拍摄的所述被摄体的视频或者全白的第一显示单元以及用于显示所拍摄的所述被摄体的视频的第二显示单元,所述显示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选择将所述第一显示单元用作视频灯的视频灯模式;以及
如果选择了所述视频灯模式,则切换所述第一显示单元以显示所述全白并且开启所述第二显示单元。
8.一种对被摄体进行拍摄的摄像设备,包括:
显示单元,其被设置为可翻转以朝向所述被摄体,并用于显示所拍摄的所述被摄体的视频或者全白;
状态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显示单元朝向所述被摄体的翻转状态;
选择单元,用于选择将所述显示单元用作视频灯的视频灯模式;
显示控制单元,如果选择了所述视频灯模式,则所述显示控制单元用于切换所述显示单元,以显示所述全白;
亮度调整单元,用于调整所述显示单元的亮度;以及
亮度控制单元,如果检测到所述翻转状态以外的所述显示单元不朝向所述被摄体的状态,则所述亮度控制单元用于对所述亮度调整单元进行控制,以使得与所述显示单元在所述翻转状态中的亮度相比,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全白的亮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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