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平面光源和包括该平面光源的背光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74128.4 | 申请日: | 200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08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发明(设计)人: | 尹亨元;李元淇;白昌勋;郑吉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V19/00 | 分类号: | F21V19/00;G02F1/13357;F21Y101/02;F21Y10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明星;罗延红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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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面 光源 包括 背光 单元 | ||
1.一种平面光源,包括:
发光区域,通过布置多个发光装置形成,发光区域包括第一至第n单独部分,第一至第n单独部分均以发光区域的中心作为它们的一个顶点,其中,n为大于等于3的自然数,
其中,第一单独部分包括多个发光装置,所述多个发光装置具有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二维布置结构,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彼此不同,在二维布置结构的至少一部分中,沿第一方向的间距与沿第二方向的间距不同,
包括在第i单独部分中的发光装置具有通过将第一单独部分的发光装置的布置结构绕发光区域的中心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i-1)/n)×360°的角度而得到的布置结构,其中,i为自然数并满足2≤i≤n。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发光区域具有正n边形形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发光区域具有正方形形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发光区域具有圆形形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彼此间形成(1/n)×360°的角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第一方向与第一单独部分和第二单独部分之间的边界线的方向相同,第二方向与第一单独部分和第n单独部分之间的边界线的方向相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发光装置为发光二极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沿第一方向的间距的范围为从26mm至27mm。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沿第二方向的间距的范围为从29mm至37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光源,其中,发光装置发射白光。
11.一种背光单元,包括:
基板;
平面光源,包括由设置在基板上的多个发光装置的布置结构形成的发光区域,发光区域包括第一至第n单独部分,第一至第n单独部分均以发光区域的中心作为它们的一个顶点,其中,n为大于等于3的自然数,第一单独部分包括多个发光装置,所述多个发光装置具有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二维布置结构,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彼此不同,在二维布置结构的至少一部分中,沿第一方向的间距与沿第二方向的间距不同,包括在第i单独部分中的发光装置具有通过将第一单独部分的发光装置的布置结构绕发光区域的中心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i-1)/n)×360°的角度而得到的布置结构,其中,i为自然数并满足2≤i≤n;
漫射片,设置在平面光源上,并均匀漫射从平面光源入射的光。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单元,其中,从包括在平面光源中的每个发光装置的顶表面到漫射片的距离大于发光装置中相邻的发光装置之间的距离。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单元,还包括设置在基板的顶表面上并向上反射从发光装置发射的光的反射层。
14.一种发光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平面光源。
15.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平面光源。
16.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1-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背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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