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象传送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8634.0 | 申请日: | 2008-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24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王景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蒲迈文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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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象 传送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对象传送系统,包括:
传送装置,接收相应接收装置的辨识数据的输入,取得对象,且自动将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与该对象进行传送;以及
服务器,由该传送装置接收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与该对象,依据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将该对象分派给该接收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接收装置取得该对象之后,自动将该对象进行显示,其中该对象是于该接收装置的屏幕中显示、通过该屏幕中的弹出窗口中显示、或显示于该屏幕的背景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对象是由该接收装置主动连接至该服务器以取得,或是由该服务器通过推送机制将其传送至该接收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传送装置还记录调度时间,且于该调度时间将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与该对象传送至该服务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对象包括图像,且该服务器还将该对象进行额外处理,且将经过该额外处理的该对象分派给该接收装置,其中该额外处理包括将该图像的尺寸或颜色进行调整、对于该图像进行裁剪、或附加至少一附属数据至该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辨识数据包括该接收装置的电话号码,或网络地址。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象传送系统,其中该服务器将该电话号码转换为相应该接收装置的电子邮件地址,且依据该电子邮件地址分派该对象至该接收装置。
8.一种对象传送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传送装置接收相应接收装置的辨识数据的输入;
该传送装置取得对象;
该传送装置自动将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与该对象传送至服务器;以及
该服务器依据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将该对象分派给该接收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还包括该接收装置取得该对象之后,自动将该对象进行显示,其中该对象是于该接收装置的屏幕中显示、通过该屏幕中的弹出窗口中显示、或显示于该屏幕的背景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其中该对象是由该接收装置主动连接至该服务器以取得,或是由该服务器通过推送机制将其传送至该接收装置。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还包括该传送装置于调度时间将相应该接收装置的该辨识数据与该对象传送至该服务器。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其中该对象包括图像,且该服务器将该对象进行额外处理,且将经过该额外处理的该对象分派给该接收装置,其中该额外处理包括将该图像的尺寸或颜色进行调整、对于该图像进行裁剪、或附加至少一附属数据至该图像。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其中该辨识数据包括该接收装置的电话号码,或网络地址。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对象传送方法,还包括下列步骤:
该服务器将该电话号码转换为相应该接收装置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
依据该电子邮件地址分派该对象至该接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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