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麻/丝/锦纶混纺纱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9232.2 | 申请日: | 2008-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74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忠;张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2G3/04 | 分类号: | D02G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杰 |
地址: | 215551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麻 锦纶 混纺纱 | ||
1.一种大麻/丝/锦纶混纺纱,包含大麻、丝、锦纶三种纤维,其特征在于,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总重量的10~40wt%。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锦纶纤维的重量比为3:1~4:1,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重量总重量的10~20wt%。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锦纶纤维的重量比为13:7~7:3,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重量总重量的20~30wt%。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锦纶纤维的重量比为9:11~1:1,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重量总重量的25~30wt%。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锦纶纤维的重量比为7:13~2:3,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重量总重量的30~35wt%。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麻纤维与所述锦纶纤维的重量比为1:3~3:7,所述丝纤维的重量占所述大麻、丝和锦纶纤维重量总重量的35~40wt%。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7923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红枣人参茶及其制备方法
- 下一篇:硼微合金化余热处理钢筋用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