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透明干燥剂和有机电致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79966.0 | 申请日: | 2008-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35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秋元佳子;五十川昌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B01D53/28 | 分类号: | B01D53/28;H05B33/04;H01L51/50;H01L51/5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楠;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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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 干燥剂 有机 电致发光 装置 | ||
1、一种透明干燥剂,其特征在于,其包含第2族、第3族或第4族金属的醇盐和透明有机聚合物的混合物,所述透明有机聚合物与所述金属醇盐不反应而相容。
2、根据权利要求1记载的透明干燥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聚合物是含硅聚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2记载的透明干燥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硅聚合物是30~35摩尔%的甲基氢硅氧烷和65~70摩尔%的二甲基硅氧烷的共聚物。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记载的透明干燥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物中含有25~70体积%的所述有机聚合物。
5、一种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备:
具有发光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基板;
介由框架状密封部件与所述基板对置并被固定的透明对置基板;以及
在由所述框架状密封部件包围的所述透明对置基板的内表面上形成的透明干燥剂膜,该透明干燥剂膜包含第2族、第3族或第4族金属的醇盐和透明有机聚合物的混合物,所述透明有机聚合物与所述金属醇盐不反应而相容。
6、根据权利要求5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干燥剂膜是涂敷膜。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基板、所述对置基板和所述框架状密封部件包围的空间中封入不活泼气体。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备:
具有发光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基板;和
保护膜,该保护膜是在含有所述发光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基板上至少依次形成透明干燥剂膜和透明防湿膜而成的,其中,所述透明干燥剂膜包含第2族、第3族或第4族金属的醇盐和透明有机聚合物的混合物,所述透明有机聚合物与所述金属醇盐不反应而相容。
9、根据权利要求8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聚合物是含硅聚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8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含硅聚合物是30~35摩尔%的甲基氢硅氧烷和65~70摩尔%的二甲基硅氧烷的共聚物。
11、根据权利要求8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物中含有25~70体积%的所述有机聚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8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防湿膜由聚对二甲苯、SiO2、Al2O3、SiON中的至少任一种形成。
13、根据权利要求8记载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膜是将透明防湿膜介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基板和所述干燥剂膜之间而得到的三层层叠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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