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95792.7 | 申请日: | 200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8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1 |
发明(设计)人: | 陈尚良;温丽英;徐慧岚;谢永元;曹咏梅;周慧明;赵卫东;曹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泛佳亚麻纺织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3D15/00 | 分类号: | D03D15/00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1***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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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醋酸纤维 麻纱 织布 | ||
1、一种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包括经组织和纬组织,所述的经组织为醋酸纤维丝,而所述的纬组织为亚麻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醋酸纤维丝在交织布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30-70%,而所述的亚麻纱在交织布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30-7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醋酸纤维丝在交织布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35-60%,而所述的亚麻纱在交织布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40-6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为120D、150D、300D或120D/2中的任意一种醋酸纤维丝长丝。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亚麻纱的规格为15N、24N、28N或36N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织布的织物组织结构为平纹、斜纹、缎纹或提花。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醋酸纤维丝与亚麻纱交织布,本发明所述的交织布的织物组织结构为平纹或斜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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