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检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810208191.5 | 申请日: | 200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95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顾健;陆臻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H04L12/26 | 分类号: | H04L12/26;H04L12/24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妙春 |
地址: | 20003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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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 上网 服务 营业 场所 人员 权益 保护 检验 方法 |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检验方法,该方法主要 是在检测平台下进行的,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构建检测环境,根据相关要求,构建测试环境,包括为测试所需的 软硬件配置及其网络结构和安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管理端接口测试模块;各系统营业场所端同时使用一个Internet出口,但对于 一些能在内部模拟其应用的Internet服务,应在内部服务器上实现该服务的应 用;所述检测环境由被测系统营业场所端(A)、管理机(B)、服务器(C)、 网关(D)、第一终端机(E)、第二终端机(F)、内部服务器群(K)、第一集 线器(G)、第二集线器(H)、交换机(I)以及路由器(J)组成,所述被测系 统营业场所端(A)安装系统营业场所端的主要模块,管理机(B)用于模拟 营业场所端业主用机,所述服务器(C)用于模拟管理端通讯主机兼服务器, 所述网关(D)用于模拟营业场所网络出口路由器,所述第一终端机(E)用 于模拟营业场所顾客上网终端,所述第二终端机(F)用于模拟营业场所顾客 上网终端,所述内部服务器群(K)用于内部模拟部分Internet服务及后台上 级服务器,所述第一集线器(G)用于模拟营业场所端集线器/交换机,所述第 二集线器(H)连接营业场所端与公安端、内部服务器群及交换机(I),所述 交换机(I)连接被测系统与内部服务器群及路由器(J),所述路由器(J)连 接整个测试环境与Internet;
(2)安装被检测系统,根据系统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需要检测的系统;
(3)设计测试用例,根据对照每一条检验依据设计与该待测系统相适应 的测试用例,该测试用例必须包含用例序号、用例作者、设计日期与具体的输 入输出信息,以便减少测试的不确定性,并在追溯错误时能将其再现;
(4)系统功能测试,以在上网人员上网结束后,应清除遗留在终端上的 上网信息,其包括上网人员个人隐私信息为依据,利用步骤(3)设计的测试 用例对系统进行测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 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构建检测环境时,由于接入机制的 不同,被测系统营业场所端设备一般有两种接入系统的形式,方式一为串行形 式,营业场所端设备以网关/网桥的形式接于网络出口处;方式二为并行形式, 营业场所端设备以监听模式运作于集线器/交换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 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设计测试用例时采用等价类划分的方 法以达到做较全面的覆盖测试;同时对具有临界值的测试应尽可能采用边界值 的方法进行测试。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 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的测试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41)模拟上网人员使用互联网,访问一些需要使用帐号和密码登录的资 源并使用即时通讯软件进行聊天;
(42)在该人员上网结束后,以另一身份的上网人员使用同一台终端;
(43)登陆后检验该终端是否有包含前一个上网人员个人隐私信息的遗留 信息,若终端中存在包含个人隐私信息的遗留信息,本项判为不合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 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3)是分别通过搜索检查:系统内的cookie 文件、系统Template文件、浏览器的历史记录文件夹、即时通讯软件保存聊天 记录的缺省位置,以及其他可能由于人员上网而新增的含上网人员隐私的文件 来检验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人员权益保护的 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3)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存储各类账号 与密码的本地临时文件、Internet访问历史记录、即时通讯聊天记录、其他由 上网人员上网而新增的含上网人员隐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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