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投影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16442.4 | 申请日: | 2008-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64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方红;韩政伟;汤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科创数字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H04N13/04;G02B17/08;G02B7/182;G02B5/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才桂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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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 系统 | ||
1、一种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成像器件、投影物镜、第一凹面反射镜、第二曲面反射镜、平面反射镜及投影屏幕;投影物镜与成像器件对应设置,第一凹面反射镜置于投影物镜的光轴上,第二曲面反射镜置于第一凹面反射镜的反射光路上,平面反射镜置于第二曲面反射镜的反射光路上,投影屏幕相对于平面反射镜设置;成像器件经投影物镜照射到第一凹面反射镜上,再反射到达第二曲面反射镜,经平面反射镜反射第二曲面反射镜的图像到达投影屏幕。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设于第一凹面反射镜和第二曲面反射镜之间的光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镜头为由多个镜片组成的大离轴量的镜头;所述镜片采用玻璃材料或光学塑料材料制成,其表面为球面或非球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面反射镜置于投影物镜的光轴上并与光轴成45°角。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阑置于第一凹面反射镜成像光束最小处,其开口与光束吻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曲面反射镜为凹面反射镜或凸面反射镜。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面反射镜及第二曲面反射镜为高次非球面曲面或者自由曲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器件包括对应设置的显示光源、显示部件及光学棱镜。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部件采用微显示芯片、LCOS芯片、LCD芯片或DMD芯片。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物镜与投影屏幕相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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