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易拉罐灌装石油制品及其销售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30233.5 | 申请日: | 200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67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任立蓬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立蓬 |
主分类号: | B65D85/00 | 分类号: | B65D85/00;B65D17/3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0023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易拉罐 灌装 石油制品 及其 销售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包装和商业领域,具体讲是使用易拉罐灌装石油制品及其销售方法。
技术背景
目前的石油制品,比如汽油、柴油大都由加油站零售给用户。由于偏远地区、农村加油站分布较少,使这一区域存在加油难。还有,远离加油站的用户大都用塑料桶加油和贮油,由于塑料易产生静电,这样做容易发生火灾。因此,需要一种更方便的石油制品的零售产品和渠道出现。
发明内容
使用现有的易拉罐生产设备和饮料灌装设备,附加安全设施,灌装石油制品;利用现有的日用百货的销售渠道销售易拉罐石油制品。
具体实施方式
目前易拉罐生产和灌装技术十分成熟,厂家也很多。利用现有技术新建或老厂改造,附加上防爆设备和措施,比如防静电地板,用电设施接通地线,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吸烟,车间通风等,就可以将石油制品中液态产品装入罐中。这个罐必须是金属的,不能是塑料的,这样才能安全和长期保管,同时也必须是小包装才能在广大零售点流通。
销售方法,既可在现有加油站卖,也可以象零售百货那样卖,还可以象卖饮料那样卖,这种方式将极大方便顾客,极大占领市场。
在包装盒上,这种罐装石油产品需与饮料有明鲜区别,并标注安全警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任立蓬,未经任立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3023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