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精神病阳性四步疗法系列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38136.0 | 申请日: | 2008-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25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昝圣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昝圣旭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9 | 分类号: | A61K36/8969;A61K36/9066;A61P25/00;A61K33/26;A61K35/02;A61K35/10;A61K35/36;A61K35/413;A61K35/56;A61K35/62;A61K35/64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250002山东省济南市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精神病 阳性 疗法 系列 药物 | ||
1.一种治疗精神病阳性初发期症状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太子参15、麦冬12、五味子15、女贞子15、墨旱莲15、桑葚子15、黄精15、龙骨30、龙齿20、柏仁12、阿胶9、龟板胶9和蜗牛粉5。
2.一种治疗精神病阳性轻度期症状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黄芩15、五味子15、女贞子15、墨旱莲15、元参15、生地12、丹参12、太子参15、阿胶9、牛膝15、黄精15、桑椹子15、郁金15、柴胡15、龙骨30、龙齿20和磁石20,煎;琥珀2、牛黄0.3和沉香1.5,研末。
3.一种治疗精神病阳性中度期症状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炒大黄15、黄芩20、郁金15、柴胡15、苦杏仁12、桃仁12、胆南星6、贝母9、陈皮15、虻虫3、水蛭9、蛴螬5、蛰虫9、太子参15、甘草12、黄精15和阿胶9,煎;琥珀2、牛黄0.3、沉香1.5,研末。
4.一种治疗精神病阳性重度期症状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生大黄15、黄芩20、铁落20、礞石10、桃仁12、苦杏仁12、虻虫3、水蛭9、蛴螬5、蛰虫9、太子参15、甘草12、黄精12和阿胶9,煎;琥珀2、牛黄0.3和沉香1.5,研末。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昝圣旭,未经昝圣旭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38136.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防脱生发液的制备方法
- 下一篇:兽用复方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