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录像备份方法及视频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39280.6 | 申请日: | 2008-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539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魏立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郭海彬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录像 备份 方法 视频 监控 系统 | ||
1.一种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将录像服务器划分为第一存储区和第二存储区,所述第一存储区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大小的预定存储空间,每个所述预定存储空间用于存储对应的摄像头所产生的视频流;
步骤二,客户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在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第二存储区中获得备份空间;
步骤三,所述客户端通过所述视频服务器指定要备份的录像文件;
步骤四,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管理单元从所述第一存储区将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复制到所述第二存储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为:所述第一存储区中已经存储的过去时间段内的视频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还包括:所述客户端通过所述视频服务器查询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是否存在的查询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为:所述第一存储区中还未存储的将来预定时间段内的视频文件,并且,在所述步骤四之前还包括:等待所述将来预定时间段到达的延时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还包括:所述客户端设定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的保留时间和文件名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四之后还包括:如果在所述第二存储区发现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则提醒所述客户端删除所述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或者重新设定所述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的保留时间。
7.一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客户端、视频服务器和录像服务器,所述视频服务器用于所述录像服务器与所述客户端之间的交互操作的管理,其特征在于,
所述录像服务器包括有第一存储区、第二存储区和管理单元;
所述第一存储区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大小的预定存储空间,每个所述预定存储空间用于存储对应的摄像头产生的视频流;
所述管理单元用于:将所述客户端指定的要备份的录像文件从所述第一存储区复制到所述第二存储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包括有界面单元,用于:指定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的时间段、设定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的保留时间和文件名称。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单元还负责管理所述录像服务器中的所有所述录像文件,响应来自所述视频服务器的查询请求,寻找对应的录像文件并返回给所述视频服务器,所述管理单元还包括提醒模块,用于:查找所述第二存储区中的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提醒所述客户端删除所述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或者重新设定所述超过保留时间的录像文件的保留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39280.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中药组合物制剂的检测方法
- 下一篇:一种避免极耳与盖板虚焊问题的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