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恶性肿瘤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42594.1 | 申请日: | 200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0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徐艺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艺峰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 | 分类号: | A61K36/899;A61P35/00;A61K35/56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天龙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淑勤 |
地址: | 213000江苏省常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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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恶性肿瘤 中药 制剂 | ||
1、一种治疗恶性肿瘤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15种颗粒状浓缩中药组成的复方,各颗粒状浓缩中药用量按重量份计如下:
川贝母 6~9, 杏仁 6~9, 南星 6~9,
玄参 6~9, 天冬 6~9, 桔梗 6~9,
蛤粉 6~9, 天花粉 6~9, 瓜蒌 6~9,
紫苑 6~9, 芦根 6~9, 石斛 6~9,
桂枝 6~9, 陈皮 3~6, 甘草 3~6;
所述15种浓缩中药的浓缩比相同且均为重量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状浓缩中药按重量计的浓缩比为:所用原料重量与用该重量的原料得到的颗粒状浓缩中药重量之比;所述原料是指中药原料药或中药饮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状浓缩中药按重量计的浓缩比为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其剂型为口服颗粒型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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