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301596.3 | 申请日: | 2008-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29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刘宏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00 | 分类号: | H04N1/00;H04N1/21;G01H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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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码 特效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一振动感应单元感应并判断数码相框是否产生振动;
所述振动感应单元侦测到数码相框产生振动后,判断数码相框当前是否正在进行图片显示;
如果数码相框正在进行图片显示,则启动一振动强度计算单元来计算数码相框当前的振动频率;及
如果当前的振动频率达到预设的触发条件,则触发一图像特效处理单元对图像进行特效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特效处理单元被启动后,所述振动强度计算单元持续进行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的计算,如果当前的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达到特效触发条件,则数码相框单元会持续进行图像特效显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特效处理单元被启动后,所述振动强度计算单元持续进行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计算,如果当前的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未达到特效触发条件,则一图像特效恢复单元开始工作,使图像恢复到原始状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图像恢复的过程中,如果振动强度计算单元计算出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再次达到振动触发条件,则所述图片显示特效处理单元在当前的图像显示基础上再次进行图像特效处理。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数码相框中的图像显示效果恢复到原始状态,则所述振动感应单元会重新侦测数码相框是否有振动产生,并重复前述步骤。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当前数码相框的振动频率达到所述的预设的触发条件时,还同时触发一声音播放特效处理单元对预设的声音进行特效播放。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及声音特效的程度会随着振动时间的增加或振动频率的加剧而加大。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码相框特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特效的程度会随着振动时间的增加或振动频率的加剧而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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