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302337.2 | 申请日: | 2008-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48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陈昭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 | 分类号: | G02F1/13;G09F9/00;F16M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器。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液晶显示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液晶显示器内的液晶屏通常成本较高,且本身具有易碎的特点。因此,当液晶显示器被触碰到或者撞到而倒下时,其内的液晶屏很容易被损坏,从而影响液晶显示器的显示效果,甚至使得该液晶显示屏不能再显示信息。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可保护显示屏的显示器。
一种显示器设置有显示屏的主体、设置于该主体上的支撑机构,支撑机构包括弹性体和一端固定于主体上另一端与弹性体相连的支柱。
当上述显示器倒下时,弹性体与地面接触,该支柱支撑该主体,从而防止显示器碰撞到地面,而且还可以通过该弹性件的变形来达到缓冲的目的,从而避免显示器与地面之间的撞击力通过支柱传递到主体上,造成显示屏损坏,达到保护显示屏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一较佳实施方式显示器的立体图。
图2为图1中显示器的局部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如图1和图2,为一较佳实施方式显示器100的立体图和局部分解图。显示器100包括主体10、设置于主体10上的支撑机构20以及用于承载主体10的底座30。
主体10为矩形体状,其上各棱角被切割后形成一斜面11。斜面11与相邻的三个侧面之间的夹角为135度。斜面11上各开设有一固定孔13。固定孔13具有内螺纹。主体10还包括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屏15。
支撑机构20包括弹性体21和一端固定于主体10上另一端套设于弹性体21内的支柱23。
弹性体21为中空且具有开口211的球体状,以便于套设于支柱23的一端部上。在本实施方式中,该弹性体21由橡胶材料制成。
支柱23为长条形状,其一端具有螺纹231。支柱23通过螺纹231螺合入固定孔13内,从而固定于主体10上。且支柱23垂直地固定于斜面11上,其与相邻的三个侧面间的夹角均为135度。
当显示器100被触碰到或者撞到而倒下时,支撑机构20上的弹性体21先与桌面或地面接触,防止主体10碰撞到地面,而且还可以通过该弹性件21的变形来达到缓冲的目的,从而避免显示器100与地面之间的撞击力通过支柱23传递到主体10上,造成显示屏15损坏,达到保护显示屏15的目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30233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调式后轮支承摩托车运输架
- 下一篇:一种前轮固定框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