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回收之环保伞骨架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00455.3 | 申请日: | 2008-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464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13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恭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明恭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A45B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金 凤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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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回收 环保 伞骨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回收之环保伞骨架结构,尤指一种全塑料制的伞骨结构设计,容易回收塑料,且特别在伞骨的中央杆上套设有色薄管棒,在外形上亦更形美观且多变化。
背景技术
伞的使用由来已久,不论是晴天或雨天,皆有遮阳光或遮蔽雨之用,且样样不能少,如此一来,证明了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机率是十分广泛的,因此拥有一把合适且优良的伞是确有其必要性的;一把良好的伞的要点,可依下列数点来评量:
1·坚固而质轻:可惜一般常用的伞骨为铁制结构较多,虽然具有金属的强度,但是其重量也重,携带不方便,是其缺点;即使是目前或有将伞把及尖端套改为塑料制,但其重量减轻仍有限,同时金属件较易刮伤人体,这都是常用伞的缺点。
2·耐锈蚀性强:一般常用的伞骨为铁制成,而且绑伞体的线,以及伞骨间的铆钉也多半为金属制,因此都有生锈的问题,除了因雨天使用而易生锈斑且掉漆影响美观之外,该锈片及裂开的漆片也容易勾刮伞布,甚至刮伤人体易有破伤风菌的可能,使常用伞较具有危险性。
3·环保不污染:可惜常用的金属伞骨损坏即丢弃,在土壤中不易损坏,即使是有部份的塑料零件镶设在金属伞骨上,可是反而造成回收分类不易,又是常用的缺点。
4·回收省成本:常用中央杆以钢材制成,生锈后无法回收,且重量及成本均居高不下,是常用伞的另一个缺点。
5·色泽整体搭配:常用伞的色泽,多半仅有伞布可供选择,把手或可予以搭配,但中央杆以钢材制,在整体的搭配上实在是缺少了一体流畅的美感,是常用伞常见的另一缺点。
因此,由上述的结论可知,其实伞骨构件中,尤以中央杆为最重要,除了常用以金属结构造成了质重、成本高、无法回收、色彩搭配不顺畅、易伤人及刮衣等诸多缺点之外,配合小伞骨的金属铆钉或铁丝的勾固,在加工速度上亦是十分缓慢而无法大量生产,是整个伞业无法立即提高之原因,应该予以彻底改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质轻、耐腐蚀、可环保回收利用、且整体颜色易于搭配的伞骨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为:一种可回收之环保伞骨架结构,主要在伞体设一中央杆,在该中央杆顶部设有一上巢座,该上巢座的周侧枢设有数根伞骨;另设有数支撑伞骨,其一端枢接在前述伞骨中段,另一端枢接于中央杆另一端的下巢座,支撑伞骨于下巢座向中央杆上方滑动时将伞骨展开呈放射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杆为塑料制品;一管棒,套设于中央杆的外表,以构成平滑的表面;一塑料把手,固接于中央杆的末端;由以上各构件组成一全塑料的伞骨架。伞骨可以是非收折式结构,也可以是收折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在中央杆顶部的上巢座上方设有一套头。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了塑料制成的中央杆设计,不但拿持顺手,并且质轻耐蚀,也避免了常用金属勾固及铁丝刮(刺)伤人体的缺点,在使用上更为安全且环保;而且塑料制的零件制作容易,生产成本低,,中央杆的外部设有一具有装饰效果的管棒,以构成中央杆的平滑表面,使伞具具有一体的色泽搭配,提升产品的高贵品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中央骨干套设有色套管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应用在非折迭式伞具的实施例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中央杆 20上巢座
21下巢座 30伞骨
31第一主伞骨 32第二主伞骨
33支撑伞骨 34支伞骨
35拉线 40管棒
50把手 60套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介绍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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