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10843.X | 申请日: | 2008-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339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31 |
发明(设计)人: | 刘雪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雪婷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00辽宁省大连市甘***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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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电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器具,尤其是一种手电筒。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出售的各种手电筒,均只设有一起照明作用的大灯泡,在夜间行走或寻物较为适宜。但在某种特殊场合,并不需要较强的光照。如情侣在一起用晚餐时,往往会点燃一支蜡烛来营造温馨、浪漫的氛围。此时,手电筒射出的强光显然是无法起到此作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有效克服上述缺陷,有强弱两种光照可供选择的手电筒。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手电筒,包括筒身和尾盖,为在尾盖设有一电连接的小灯泡,尾盖的一侧设有控制小灯泡的导出按钮。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按需要选择强或弱两种光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手电筒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示,本实用新型手电筒,包括筒身1和尾盖2,为在尾盖2设有一电连接的小灯泡3,尾盖2的一侧设有控制小灯泡3的导出按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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