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27648.8 | 申请日: | 2008-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35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李媛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媛珍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0;H02J7/34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250200山东省济南市章丘***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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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台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灯具,具体为一种台灯。
背景技术
生活中,人们正使用台灯时,常有突然停电之后面临着黑暗的困境,这给工作,学习带来了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台灯,这种台灯可在突然停电之后,可继续提供照明,使工作或学习趋向于正常。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台灯,包括底座,灯臂和灯头,电源线通过交流开关电连接220V灯头,其特征是,底座内有12V充电电池,所述的充电电池通过充电电路连接220V交流电,充电电池与12V灯头之间设有直流开关,220V灯头和12V灯头均固定在灯臂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这种台灯可在突然停电之后,通过直流电使工作,学习趋向于正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交流开关,21直流开关,3灯臂,4 220V灯头,41 12V灯头,5电源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台灯,包括底座1,灯臂3和两种灯头,电源线5通过交流开关2电连接220V灯头4,底座内有12V充电电池,所述的充电电池通过充电电路连接220V交流电,充电电池与12V灯头41之间设有直流开关21,220V灯头和12V灯头均固定在灯臂3上,呈T型设置。在应用交流电时,12V充电电池可以被充电。在突然停电之后,通过直流电使工作,学习趋向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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